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正式下文批复,将沅陵县城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至此,历时两年多,由该县宣传部牵头,县住建局、文化局等单位实施的县城争创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创建目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目前,该县又发起了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冲刺。
沅陵县是湖南省的文物大县,县博物馆的馆藏文物16000余件套,其中国家一级文物41件、二级文物44件。该县出土的文物:元代的丝、麻两种质地、男、女两套服饰系列,填补了我国古代服饰研究中的实物空白。境内可供开发具有文化价值的景点有400多个,有成语“学富五车、书通二酉”的出典处大秦藏书洞、惊世之谜的黔中郡郡址和战国至汉代古墓群等。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5个,其中国家级2个。龙舟文化、巫傩文化、跳香文化等特色文化源远流长、充满神秘色彩。县城内有全国保存较为完好的彰显唐宋明清各个历史时期的古建筑和中西结合的近现代建筑群,具有独特的历史、民族和文化风格,古城历史城区总面积1.2平方公里,历史建筑有74栋, 100米以上历史街巷6条,古塔3座。其中保存完好的龙兴讲寺经历代修缮完整呈现了由唐宋至元明清历史时期建筑风格,抗战时期湖南临时省会旧址群13处建筑完美呈现了中西结合的独特建筑风格。历史建筑街巷的居民依然保持着生活的原生态,仍然保存着一片本色天然的底色,是一座没有被现代气息侵袭的古城。
为了加强对县域内的历史文物保护和开发建设,近年来,沅陵县委、县政府提出“旅游兴县、文化兴县”的战略,启动了沅陵历史文化保护和挖掘计划。自2005年以来,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沅陵古城保护的有关规定》、《沅陵古城保护办法》、《关于加强沅陵古城保护的通告》、《沅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暂行)》等,做到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及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批。该县并加大投入,累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对国保、省保单位进行保护维修及历史性景点的修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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