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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全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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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工

副主任 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和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工作。联系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人武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信访局、县综治办、县委610办、县残联等单位的工作。

简历介绍

全竹英,女,苗族,沅陵县人,1965年7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1987.07—1989.05  沅陵县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9.05—2003.03  沅陵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审批员、副庭长(期间: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参加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2003.03—2007.12  沅陵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参加湘潭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法律专业成教本科学习)

2007.12—2012.11  沅陵县政协副主席(兼)、县法院副院长

2012.11—2013.01  沅陵县人大副主任(兼)、县法院副院长

2013.01 —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