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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说明二)

来源: 时间:2015年10月21日 点击:6,41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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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土地利用与县域空间管制规划

一、土地利用现状

现状全县土地面积582550.51公顷。2002年末,全县耕地面积31420千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8%,园地为4173.1千公顷,占0.71%,林地477623.5千公顷,占81.99%,水面为24.1千公顷,占4%。城镇村庄及工矿用地8946.4公顷,占1.344%,交通用地1256.1千公顷,占0.22%,未利用土地2675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9%。

二、现状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总量大,土地总量占全省2.75%,人均土地0.93公顷,为全省人均量的3.1倍,土地承载量108人/平方公里。

2.土地利用率高,土地利用率95.41%,比全省高5个百分点。

3.退耕还林任务大,根据国家江河湖综合治理水平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全县25度以上的坡耕地还林1.67万公顷,其中低产旱地1433.3公顷。

4.国家建设占用耕地较多,1991~2002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45506公顷,年均455公顷,其中五强溪水库占用和淹没耕地4217.2公顷占92.7%。

三、土地利用的潜力

1.土地后备资源的潜力,全县未利用地26757.5公顷,可开发利用的有6636.1公顷,其中可开垦性耕地93.1公顷,园地1717.0公顷,林地7986.0公顷。

2.“四低”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全县低产田23020.0公顷,占耕地的57.9%,低产园地4000.0公顷,占园地的96%,低产林79590.0公顷。

3.土地整理潜力,经测算、规划期内土地整理潜力达1570.7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用地按国家标准调整、可节约用地478.7公顷,农田整理可增加水田1092.0公顷。

四、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逐年减少,1992~2002年,人均耕地由0.12公顷降至0.053公顷,减少56.4%,随着人口继续增长,预计2010年,人均耕地将减少到0.047公顷。

2.耕地质量较差,据农业区划调查,我县三等耕地较多,占42.4%,海拔300米以上的耕地占55.5%,热、光、水条件较差,低产田面积大,35183.8公顷水田,望天田占63.4%。

3.土地利用效益偏低,2000年每平方公里土地国内生产总值37.67万元,只及全省79.3%,每公顷耕地农业产值1.66万元,只及全省平均水平的40.5%。

4.“开源”、“节源”并举,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合理开发土地储备资源,积极推行土地整理和开发复垦工作,增加土地有效供给。

五、规划将沅陵县域分为城乡建设发展区和城乡建设控制区两大类,并对各区制定不同的开发措施。

六、城乡建设发展区包括重点城镇建设区、一般城镇建设区和乡集镇与农村居民点建设区:

1.重点城镇建设区:包括县城、五强溪、官庄3个城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2.一般城镇建设区:包括麻溪铺、凉水井、七甲坪、明溪口、筲箕湾、借母溪、二酉7个一般城镇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3.乡集镇与农村居民建设区:包括马底驿、七甲溪、幸福、盘古、清浪、盘古、桥、陈家滩、楠木铺、杜家坪、太常、火场、北溶13个乡集镇和县域中心村和基层村。

七、城乡建设控制区主要包括农业用地区、园地用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

1.农业用地区:包括规划安排的所有耕地及沟渠、道路等直接为农业服务的设施用地以及农田间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

2.园地用地区:包括规划安排的面积较大、集中分布的各类园地及这些园地间的其他类型的零星用地,其连片地块面积不小于10公顷;

3.林业用地区:包括规划安排的面积较大、集中分布的各类林业用地及这些林地间的其他类型的零星用地,其连片地块面积不小于25公顷;

4.牧业用地区:包括规划安排的面积较大、集中分布的各类牧草地及这些牧草地间的其他类型的零星用地,其连片地块面积不小于10公顷。

八、主要包括风景名胜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

1.风景名胜区:主要指省级凤凰山风景名胜区,省级凤凰山森林公园(控制面积913.33公顷)借母溪沟谷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控制面积32平方公里),夸父风景区(控制面积18平方公里),内湖风景区(控制面积22平方公里)。

2.重要水源涵养区:指规划期内及远景可能设置的各类水厂取水水源的集雨范围,主要包括县域的沅水、酉水、五强溪水库、沃溪水、田家坪水库等的集水范围。

3.管制措施

⑴编制各类严格控制开发地区的总体规划和专项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自然山体及河流水系保护规划、文物保护专项规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专项规划、其它保护专项规划等。同时,严格保护区域内的自然山林、河湖水域、森林植被、各类动物等生态资源以及人文资源和矿产等资源。

⑵严禁在生态敏感核心保护区进行开发建设;在生态敏感区外围保护地带控制高强度开发,适度的开发建设应报上级有关行政管理审批,须保证生态敏感区的环境和景观不受破坏。

⑶严禁在生态区开山、采石、挖沙、取土,严格控制本区的开发建设行为,不允许在此区域内进行任何破坏性活动,维护此区域的自然地形地貎。

⑷严格保护生态区内的林木、动植物、水体、矿产等资源,不准无计划伐木、取水、狩猎、采矿等,进行此类活动必须得到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由国家政府有计划地组织进行。

⑸禁止各类污染不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便排入生态区。固体垃圾排入此区须采取生物填埋、焚烧等措施,液体污染必须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本区水体。严禁任何固体污染、垃圾等直接倒入水体或堆放在水体沿岸50米范围内,以保护生态区内环境不受污染。

⑹严禁占用上述各类严格控制开发地区进行开发建设或者将其划为城镇建设用地进行高强度开发,对城镇中的属于严格控制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也均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护。

⑺各类文化遗址、出土文物地址、文物保护单位等严格控制开发区根据相关法律和技术规定划定保护用地范围,该范围内的用地禁止进行非保护性的开发建设。对于文物古迹的自然性破坏,应尽快提出维护、修复计划与设计;对于建设性的破坏,如古建筑被一些单位所占用的现象,应明确其使用要求,限期搬迁,收归文物部门所有。

⑻未经开采的各类矿产资源分布不得进行各种工程设施建设或者用于城镇建设。对已开采弃置的原矿产资源分布区须进行生态治理,恢复其生态属性,不准随意弃置。

⑼严格控制开发地区内的自然山体,不得进行新的非生态农业用地开垦,并应推行退耕还林政策或进行生态农业耕作,适当恢复其自然生态面貌。

⑽严格控制开发地区以保护为主,任何允许进行的行为都应有利于保护,杜绝任何形式的破坏活动。

九、城乡建设发展区管制

1.沅陵县城建设用地指标近期为90平方米/人,远期为95平方米/人,建制镇建设用地指标近期控制在90-115平方米/人,远期控制在90-115平方米/人 2.工业区用地规模一般应大于20公顷,工业点规模在5公顷左右;

3.县城、重点镇宜以若干小区或街坊来组织,以公寓式形式为主,形成小区——组团(或街坊)居住用地结构。其他城镇以若干组团(或街坊)形式组织。中心村应探索和推广现代化新农村示范点模式;

4.县城人均绿地面积应大于10平方米,重点镇人均绿地面积应大于9平方米,一般城镇绿地面积应大于7平方米,中心村绿地应大于5平方米;

十、城乡建设控制区管制

1.农业用地管制:农业用地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主要用于粮、油及蔬菜生产和良种繁育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区内的耕地擅自改变用途;一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控制区内的农田于近期转变用途。

2.园地区管制: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种植园业生产及其服务设施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3.林业用地区管制: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栽植用材林、经济林和防护林等林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4.牧业用地区管制:区内土地主要用于牧业生产使用,不得擅自转变用途。

5.风景名胜区管制:风景名胜区内的自然景观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载体和基本保证,但同时又有其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应保护好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优先实施环境绿化,保护植被景观,注意旅游开发强度。

6.水源涵养区管制:根据水源地分布,制定水源涵养林和水土涵养林,按水源涵养要求进行保护,实施封山育林,防止水土流失。禁止有害物体直接排入水体。

7.历史文化保护区管制:沅陵县具有悠久的历史,许多历史遗迹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对于这些遗迹应划定保护区和协调区,对保护区内一切建设行为应进行严格控制,杜绝一切可能对文物古迹造成损害的行为。

8.水域管制:制定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严格保护水源地,遵循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定,作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河流水体水质达到二类以上标准。

第八章 综合交通规划

一、公路

(一)公路交通现状

沅陵县现有G319线134公里,148.87公里省道,县道10条共414.213公里,乡道960.028公里,全县公路总长1657.113公里,公路通车里程870公里,公路密度为14.87公里每百平方公里,低于全市23.45公里每百平方公里,全省24.28公里每百平方公里的水平,通村公路的状况更不容乐观。2002年公路的货运量为14.3万吨,县城内有车站一个,县城内有一处加油站即张家湾加油站,原南岸加油站已迁至苦藤铺,无一所专业性停车场地,车辆多沿街停放。

(二)现状存在的问题

1.对外联系公路少,沅陵县对外联系公路主要通过G319和S228,公路对外出口少,且对外公路宽度不够,等级不高、路面状况差。

2.缺少为车辆服务的交通设施。大量车辆沿路停放,给城市内部交通带来较大干扰。

(三)规划原则

充分发挥交通效率,提高交通可达性,改善交通结构,提高城镇运行经济效率,拓展城镇发展空间。

(四)公路规划

1.公路路网规划

全县公路形成“两纵两横”的公路格局。“两纵”指官五线,沅张线;“两横”指G319,沅陵至五强溪北线,全面改善乡镇路网建设,使各乡镇至中心村,基层村的道路畅通。

(1)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国家修建长沙至重庆高速公路沅陵段建设。沅陵段137公里,总投资37.7亿元,在沅陵县境内修建官庄、马底驿、沅陵、三角坪四个互通口。

(2)沅陵至张家界公路,该路全长124.039公里,其中沅陵境内73.2公里,按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建设,总投资2.6亿元,形成怀化至张家界的快速通道。

(3)完成官庄至五强溪公路改建工程。

(4)改建沅陵至古丈公路(沅-乌-清)该路全长46公里,拟按三级路改造,路面实施砂改油,总投资3680万元。

(5)沅陵连接线,路线长4.71公里,其中0.1776公里利用沅陵线城南路,按二级公路标准修建,线路起于沅陵县城南路的望城坡,途经凉水井镇的龙潭溶于王家岭跨蓝溪河,到达沅陵互通末端与常吉高速相接。

(6)改建筲箕湾至用坪公路为四级路。

(7)改建沅陵县城至五强溪线,即深溪口至五强溪线,约133公里,按山岭重丘区四级公路标准改建,总投资1.37亿元。

(8)乡村公路(以工代赈投入为主),计划新修40个通村公路,约216公里,总投资约3000万元。

2.长途客运站

规划中期新建县城城南汽车站,投资1500万元,重点建设官庄、五强溪,其中五强溪投资约800万元的长途客运站。规划远期乡乡有客运停车场。

3.公路货运站场

结合城镇布局和物流业的发展,规划近期将现县城城南汽车站的北部改建为货运机动车站场,近期建设官庄、五强溪、凉水井、麻溪铺、筲箕湾的货运站场。

二、水运

(一)水运现状

沅陵县城有沅水、酉水穿境而过,五强溪水库横卧沅陵境内,1995年以前水运中的客运量超过公路的客运量,但随公路的发展、水运的地位有所下降,1995年水运客运量为78.03万人占总客运量51.8%,2000年水运客运量13.82万人,占总客运量10.4%,全县有小型码头四座,其中客运码头三座。

(二)现状存在问题

1.缺乏综合性专业码头,不利于内河运输。

2.水运货物码头少,难以产生规模效益。

(三)水运规划

规划应加强沅水的运输作用,作为公路交通的补充,同时为水上旅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好县城滨江道客运码头和南岸框架式货运码头,新建五强溪电站南岸客运码头。

第九章 基础设施规划

区域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供电、通信等内容,它是城镇体系健康运行的支撑条件,其组织形式应该与体系的空间结构相适应。

一、电力

(一)电力的现状

沅陵县域电网等级分为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及220—380千伏,县域内有110千伏线路主要有8条,35千伏线路主要有10条,县域有110千伏变电站4个,35千伏变电站10个。

沅陵县由于历史原因及沅陵县内国家大中型水电项目的建设投产,沅陵县内的电力供应主要由沅陵电力局和沅陵县电业公司两家负责供应,沅陵电力局供电电源来源于华中电网,供电形式是水电、现拥有冈沅线、高沅线、辰沅线、障五线、东沅线6条110KV输电线路,110KV的变电站有沅陵、明溪口、丑溪口、沃溪、五强溪,主变容量合计5.75万KVA、35KV的变电站有官庄、枫香坪,主变容量合计6300KVA,沅陵电业公司的供电电源其电网接于湖南省电网和地网(小水电),其电网属于怀化电网,拥有35KV输电线路89.9公里,有变电站沅陵、用坪、麻溪铺、楠木铺、二酉,主变容量合计19700KVA。县城现有五强溪、凤滩、高滩、岩屋潭、洞潭、挖鱼槽6个水电站。

(二)供电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压电网结构薄弱,尚未形成合理可靠的110千伏,35千伏网架。

2.因地处山地丘陵地区,地形复杂、电网建设相对滞后,北部电网成为整个网络的薄弱点。

(三)电力发展目标

1.建立适应超前的电力生产和输配系统,适应沅陵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照“立足本地,依托省网”的原则,建立充足的电源供应系统,尽可能从省网获得电力供应。

3.建立安全可靠的110千伏供电网架结构。

4.大力开展节能工作,产业朝节能方向发展。

(四)电力规划

1.电网规划原则及思路

⑴逐步建成110千伏和35千伏的输电网架。

⑵110千伏及35千伏变电站尽量靠近负荷中心,但线路原则上沿道路及绿化布置。

⑶在城镇中10千伏高压配电网出线网络较多的路段应预留出电缆位置。

⑷通过规划和建设,逐步改变电网一线多“T”和跨区间长距离的输送状况,逐步形成以110千伏变电站为枢纽的35千伏区域网络。

2.电压等级

规划期内全县电压等级分为110千伏输电网,35千伏输电网,10千伏高压配电网,220/380低压电网。

3.站网规划

新建大合坪、北溶、张家滩、七甲坪四座35KV变电站,变电站均按户外型布置,占地按0.1公顷控制,各变电用地规模按最终规模控制,设置根据实际负荷情况分期安排;新架75公里(110KVA)输电线两条,即沅陵至官庄,官庄至五强溪。新架两条共110公里(35KVA)输电线五条,即枫香坪至桐车坪,大合坪至沃溪,乌宿至岩屋潭,沅中心变至岩屋潭,大合坪至挖鱼槽。

二、邮电通讯

(一)邮电通讯现状

沅陵县电信网络已形成了一个较完善的框架,全县内有电信局一个,邮电支局11个,6个直属所、邮电代办所30个,沅陵县电信局采用EWSD和CQC08型程控变换机取代原有的C08A型号程控交换机,容量分别为17000门和35000门,其中农村20480户,现有本地电话用户32827户,其中农村14534户,现有光缆线路6条,沅陵至五强溪2条,沅陵至凤滩1条,沅陵至宋红溪1条,沅陵至太常1条,2000年,沅陵县邮政业务总量为1500万元收发国内函件9291768件,国际及港澳函件1044件,国内包裹54168个,农村投递线路总长度11204公里。

(二)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1.邮电局、所用地不合理,既浪费用地,又不能满足要求。

2.邮电设施不配套,缺乏达到要求的配套设施。

3.信息业发展管理不够,各种信息数据库、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以及多媒体终端技术虽发展迅速,但由于管理的缺陷以及法规的不健全,处于一种较混乱的局面。

(三)邮电通讯规划目标

1.迎接信息化浪潮,在未来15年内建立集语音、数据、有线电视和图文于一体的数字化、宽带化、智能化和个人化通信。

2.合理规划电信设施、建立畅通的地下管网和空中微波走廊系统、符合管道资源共享和有偿使用的要求。

3.提高电信、邮政服务质量,以满足全县人民的需求为主要目标,建立极其方便的“用邮、用讯”环境,并达到普遍服务。

(四)邮电规划

1.到2020年全县电话普及率达50%,全县固定电话总容量15万门,移动电话总容量3万门,移动通讯网络覆盖全县70%,实现城乡电信一体化。

2.规划县城设邮政总局,五强溪,官庄设邮政分局;麻溪铺、凉水井、七甲坪、明溪口、筲箕湾、借母溪、二酉设邮电所,其余乡集镇设邮政代办所,建立邮政实物传递,邮政综合业务和邮政金融业务三大网络并成为一整体。

3.沅陵县现有光缆线路六条,规划架设落坪至七甲坪光缆一条。

三、给水

(一)水资源

沅陵县域内地下水量,主要取决于天然补给量,全县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8.83亿立方米,储存量8.06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2274.47万立方米,还有井泉洞水6307处,排水量7.2亿立方米。

(二)用水量预测

沅陵县域城镇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确定为0.45~0.6万m3/万人•日,县城取高值,一般建制镇取低值,农村用水量取0.25万m3/万人•日。

(三)规划原则与目标

1.根据沅陵县水资源条件特点和城镇的发展,综合协调供水系统与污水系统布局,合理选择水源。

2.完善供水系统,规划期内城镇供水率达90%以上。

3.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既要考虑到近期建设供水系统的合理性,尽可能规划具有较大的弹性。

(四)供水系统

1.加强各城镇供水水源的保护和水质监测,必要时增加水厂处理设施,保证水质。

2.规划期内,县城、官庄和五强溪的供水管网应改造为环状管网,其它镇有条件时改造为环状管网。

(五).城镇水源保护

1.地表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点周围半径100m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并应设有明显的范围标志。

(2)取水点上游1000m至下游100m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站和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沿岸农田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从事放养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3)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给水,应把取水点上游1000m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污水时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取水点的水质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

(4)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应明确划定,并设立明显标志,在生产区外围不小于10m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修建禽畜包头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水渠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绿化。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不小于10m的区域内,其卫生要求与水厂生产区相同。

2.地下水源的卫生防护

(1)取水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和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进行确定,其防护措施与地面水的水厂生产区要求相同。

(2)在单井或井群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有持久性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如取水层在水井影响半径内不露出地面或取水层与地面水没有互相被污染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较小的防护范围。

(3)在水厂生产区的范围内,应按地面水厂生产区的要求执行。

(4)分散式给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带,以地面水为水源时,参照地表水(1)和(2)的规定;以地下水为水源时,水井周围30m的范围内,不得设置涌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堰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并建立卫生检查制度。

四、排水

(一)排水现状

沅陵县城及其它建制镇,雨、污排放未成系统,采用雨污合流制系统。有的城镇甚至没有排水系统,大部分的污水是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引水干渠、河流或其它水体,使地表水污染。

(二)规划原则和目标

1.县域内河道需与防洪规划结合进行浚深拓宽。

2.除少量利用原有旧沟外,要结合旧城改造及新区开发逐步将旧沟改建成雨污水分流系统。

3.县城与建制镇雨水排放与城市道路相结合,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入水体,要充分发挥汇水面积内河湖、山塘和水库的调蓄能力。

(三)排水规划

1.城镇排水系数0.8,沅陵县城,五强溪、官庄、麻溪铺、凉水井、七甲坪、明溪口、筲箕湾、借母溪、二酉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处理达到二级标准,马底驿、七甲溪、幸福、盘古、清浪、深溪口、肖家桥、陈家滩、楠木铺、杜家坪、太常、火场、北溶采用合流制,处理深度按二级标准控制。

2.县城及重点建制镇应完善排水管网,其它建制镇应建设排水设施。

3.排水管网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状排水沟渠系统,不打乱原有汇水区域,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应尽量将排水口集中,排水出口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体。

4.排放污水较严重的工业企业,必须进行技改,增加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方能排放。

5.县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县城、凉水井、马底驿,污水处理厂规模10万吨/日;盘古处理厂集中处理,盘古、麻溪铺、筲箕湾,污水处理厂规划1.4万吨/日;官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官庄污水处理厂规模1.70万吨/日;二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二酉、明溪口、污水处理厂规模0.8万吨/日;五强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五强溪污水,污水处理厂规模1.22万吨/日,其他建制镇、集镇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四)污水处理防护

污水处理厂必须设在集中给水水源的下游,并要求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并与城镇、工厂生活区应有300m以上距离并设防护带,其它污水处理设施也要作好卫生防护处理。

(五)排水泵站防护

排水泵站宜单独设置,与居住房屋、公共建筑保持适当距离,以防止泵站臭味和机器噪声对居住环境的影响,泵站周围应尽可能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绿化隔离带。

五、燃气规划

1.在规划近、远期县城城镇居民燃气气化率分别为80%、90%。农村居民生活能源薪柴替代率近期为70%,远期为100%,其中燃气气化率达到50%,规划期内基本实现县城城镇公共建筑及部分工业企业气化。

2.近期城市燃气气源采用液化石油气,远期县城及五强溪气源为天然气,其它城镇及农村燃气主气源为液化石油气和沼气。县城天然气气站设县城,规模为日供气量1万立方米,五强溪气源供气站设五强溪镇,规模为日供气量0.2万立方米。

3.供气形式:

(1)近期:具备条件的居民小区,由小区液化气站供应管道液化石油气。小区管网必须按天然气条件设计,并为连接城市大管网留出接头。其他不具备小区气化管道供气条件的地区,仍采用瓶装方式供应液化石油气。

(2)远期:以管网供天然气作为城市主要供气方式。天然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采用小区瓶组气化形式供气态液化气。

4.输配系统近期采用低压供气系统,远期采用中压一极与中低压两级管网相结合的管网形式,管网布置应确保安全间距,近期中压干管呈枝状发展,远期考虑连成环状管网。

第十章 社会化服务设施规划

一、市场

(一)市场现状

沅陵县现有各种规模集贸市场共有33个,其中沅陵镇镇区有4个集贸市场分别为天宁市场(沅陵县最大综合市场),城西市场,城东水果批发市场和副食水产品市场,全县所有市场的经营户为9297户,管理人口109人占地面积。

(二)规划目标

实施大市场、大流通发展战略,继续扩大和完善沅陵县的市场体系,发展“沿线、沿边”经济,努力开拓边境贸易。

二、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一)现状

沅陵县文化资源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活跃,文艺创作多姿多彩,相对而言,沅陵县文化设施少、不能适应文化生活的需要。

沅陵县现有沅陵县图书馆、官庄图书馆、高砌头乡图书馆、马底驿乡图书馆、张家坪乡图书馆等5个万册以上图书馆,其中沅陵县图书馆为湖南省二级图书馆,获湖南省文明图书馆称号,知沃溪镇、落坪等6个5000册图书馆,三渡水12个村图书馆,有文化馆站60个,18个艺术表演团体,7个电影放映单位,影剧院20个,但没有综合文化馆、文化剧场。

(二)规划指导思想

坚持文化建设“软”“硬”件并举,协调发展,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的小城镇,加强文化和体育设施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为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服务。

(三)规划发展目标

合理布局各类文化和体育设施,形成城乡一体、上下贯通的群众文化网络;坚持以社会效益为主,充分运用文化经济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多方法筹集资金,使文化经济工作进入兴办实业、开发产业、发展事业的良性循环机制;

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搞好乡村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和活跃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文化设施布局规划

1.规划在沅陵县城新建和改扩建县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文化艺术中心,使其发展成为全县的文化中心。

2.次中心级文化中心

在五强溪、官庄建设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等设施,其中文化馆和图书馆均达到文化部关于评估文化设施的定级标准的二级以上,形成周围乡镇的文化中心。

3.一般建制镇级文化中心

麻溪铺、凉水井、七甲坪、明溪口、筲箕湾、借母溪、二酉7个一般建制镇应设立文化站、电影院、图书馆、文化站,依各镇经济实力应达到二级或一级以上标准。

4.乡集镇级文化中心

乡集镇设文化室,成为居民娱乐、休息的活动场所。

(五)体育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在县城建设全县的体育中心。

规划在各中心镇各设一处综合性运动场,每处占地面积应不低于20000平方米;规划建设在上述地区的生活区每0.7-1.5万人设1-2处篮排球场或网球场;每4-5万人设1处游泳池,每处用地面积2000~3000平方米。

其它建制镇到2020年前均应有一处篮球或排球场,并根据实际情况力争多安排一些其它体育活动场地。

三、教育科技规划

(一)教育科研现状

沅陵县现有各级学校单位数共689所,其中小学625所、普遍中学10所、其中完全中学6所。职业中学4所、沅陵县各中、小学和职业中学共有学生115094人,其中小学生58930人,初中生55965人,其中普高生5956人,职业中学199人,沅陵县共拥有幼儿园(含私立)14所,在园人数4685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2.8%,在岗职工人数6506人。沅陵职业教育拥有沅陵县财政会计学校和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学体制,沅陵卫校、及社会办学的沅陵县工业技术学校,沅陵楚南学校及湖南省沅陵知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二)规划指导思想

积极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建立行政激励机制,确保战略目标的落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合理调整教育网点;深入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力争把沅陵建设成为教育强县。

(三)规划发展目标

规划到2010年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初中学生辍学率低于1%,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经济发达的乡镇3——6周岁的儿童入园率达到100%,山地、丘陵地区达到80%以上。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98%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包括中专技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达到6:4。全社会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9年以上。

规划到2020年全县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8%;3——6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100%;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2%;适龄青年升入高校的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2.5%;每万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达到省内领先水平;高、中、初级技术工人比例达到10:60:30;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100%;新成长劳动者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以上;全社会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0年以上。

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结构比率达到1.5:1。全县乡镇企业职工全员培训率达65%,技术工人占职工总数比例达60%左右。

(四)小学规划布局

结合乡镇合并规划和城镇发展的需求,逐步调整小学布局,首先应根据城镇人口增长的情况,在市区和各建制镇增设小学;根据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情况,撤并农村小学,使小学布局趋于合理,具有一定规模和教学水平,满足初级教育发展的需要。

县城、中心镇及其他各建制镇每所小学规模按16—24班考虑设置,每10000—12000人设一所小学;各建制镇的农村地区每5000—7000人设一处小学,每所小学按6—12班考虑;

各村小学应在中心村设置,现各非中心村的小学,生员不足、设施简陋的应尽快撤并,向中心村集中。

(五)中学规划布局

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宜分别设置。高中包括职业中学。中学一般在建制镇以上地区设置,其中初中每处规模在30班以上,人口稀少地区可以按24班考虑,高中每处一般以36班为宜,人口稀少的建制镇可以30或24班考虑。

四、医疗卫生

(一)医疗卫生现状

沅陵县现有卫生医疗机构75个,其中县级医疗卫生机构6所,包括沅陵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中医男性病医院,沅陵县中医药专科医院等,医院、卫生院数62个,其中区、乡、镇卫生院56个,共有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77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17人,其中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1310人,种类卫生机构拥有病床1314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280张。

(二)规划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健康保障与卫生监督三位一体的卫生服务体系,以农村卫生为重点,县城为中心,合理布局医疗卫生保健设施,特别要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设施的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卫生事业的现代化。

(三)规划目标

从现在开始到规划期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使全体人民都能获得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总体上达到与小康水平相适应的医疗、卫生、健康水平,形成以初级卫生保健为基础,以县城依托,具有综合功能的地区卫生保健网,使城乡居民都能就近获得最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建立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提高人民群众承担疾病风险的能力;改善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和卫生状况,控制县城的水源污染、空气污染、工业废物污染、噪声污染等;基本控制传染病,地方病对人民健康的威胁;基本普及妇女和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提供安全、有效地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保健服务;向公众提供饮食保健、体育锻炼、健康的生活方式及其他保持身心健康和增强体质的指导与帮助。

规划到2010年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达到2163张,平均2.1张/千人,卫生技术人员3708人,平均3.6人/千人;全县的平均期望寿命男性达到72岁,女性达到74岁。到2020年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病床数达到2900张,平均2.5张/千人,卫生技术人员4872人,平均4.2人/千人。

(三)医疗机构建设规划

继续加强县城医疗机构建设,提高标准,在满足城镇人口增长需求的同时,满足县城对中心区医院服务水平的要求。调整乡镇卫生院的布局,根据卫生院的利用率、地理位置、服务半径、交通条件、人口密度、病人流向等因素,划分类别,通过“撤、并、建”等措施,达到合理布局的要求。

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建设较高标准的综合性医院;在中心镇和人口较多的建制镇设置中心卫生院,在各建制镇和乡驻地设置卫生院。

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可率先建设小康卫生村,较差的要做好卫生扶贫工作,健全村级设备和人力配置;对私人及社会力量办医实行总量控制,在城区每个居委会辖区社会医疗机构或私人诊所控制在3个以内,尽量避免重复设置医疗机构。

在目前基础上重点加强现有医院的改建和扩建,加强各专业医院的建设,到2020年综合性医院5所,专业医院3~4所。

五、保险、社会福利与民政事业

全面推进人寿、财产等保险事业,县城设保险分公司总站,重点建制镇设保险分公司;一般建制设镇保险站。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县城建立1所社会福利院,乡镇开办敬老院。推进遗体火化制,城镇死亡人中火化率达70%。

第十一章 县域旅游规划

一、旅游资源的现状

沅陵县域拥有凤凰山省级少帅森林公园,夸父自然风景区被誉为湖南“九寨沟”的借母溪沟谷森林自然保护区及辰州水国龙城,河涨洲一线三塔奇观,天下辰龙第一关,高华山,“地下奇宫”无缘洞,三水斗奇,鼓锣岩,鼻孔岩瀑布等自然景观点和宗教街,五强溪,凤滩水电站与古风遗韵的民间习俗等人文景观,具有自然与人文,古代文化与现代科技完美结合的独特的风景旅游资源。

二、客源分析

沅陵背靠旅游胜地张家界,沅陵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水乡特色浓郁对张家界纯自然风光一个补充,可吸引来张家界旅客来此玩水访古。随交通条件改善,长沙、益阳、张家界、吉首、怀化、常德市民可利用节日来沅陵度假、观光、休闲。随长-渝高速修建,上海-瑞丽高速修建,吉首-桂林高速修建、西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进入湖南旅游的客源可将沅陵作为第一站。因而客源是巨大的。

三、旅游发展目标

建立起以法治为基础,并与国内旅游业接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调控和企业合作相结合、经营规范、竞争有序的旅游市场经济体系,将沅陵县的旅游开发纳入区域大旅游圈之内,加强与张家界、吉首、凤凰旅游黄金线的联系。在规划期内开发三大片旅游区域,建设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将沅陵建成集游览、观光、度假、展览、会议、购物等旅游活动于一体的接待设施先进,服务水平一流、环境优美的全省乃至全国著名的民族生态旅游县。

四、旅游发展的策略

据“大湘西旅游金三角”战略规划,沅陵与张家界、吉首三位互为一体,互为联动、互为互补,沅陵突出“水国游”这一旅游品牌,以古城、古街、古寨、古寺、古人为重点,借重张家界的客源又借重湘西纳入西部大开发、促进沅陵旅游业发展。

五、旅游资源景点概述

沅陵县人文资源有:二酉藏书洞、龙兴讲寺,虎溪书院、龙泉寺、第一碑“錾字岩”,沅陵古墓葬群、马援庙、马援屯兵洞等。

1.世界上现在的最古老的学院龙兴讲寺距今已1370年,它的发现使世界上现在最古老的学院建筑时间提前了三百多年,早于四大书院之首岳麓书院345年,1996年11月25日被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延续中华文明历史的二酉藏书洞因山而名,二酉藏书洞汉朝时成为天下圣迹,是读书人向往的地方,以后历朝各代文人墨客,前往二酉山辞谒者络绎不绝,留下大量诗词文章,形成历史上一种独特的二酉山文化现象。

3.震惊世界的沅陵古墓葬群。1985年以来,沅陵先后发掘或发现元代黄澄夫妇合葬墓虎溪山西汉一号墓墓主沅陵候阳及黔中郡遗址附近的40余座巨型的战国至秦汉时期的墓葬群、震惊世界的考古群。

4.虎溪书院。1544年王守仁的学生为纪念王守仁在此讲授“致良知”学说而筑,崇祯初年更名阳明书院,清雍正十一年改为虎溪书院,是沅陵城内有名游览之地。

5.龙泉寺。龙泉寺在沅陵县城西二里龙泉山上,始建于明万历四十三年,自古以来,就是辰州近域的游览胜地。

6.凤凰山省级少帅森林公园,位于沅陵县城东,海拔200m,东西宽3.9千米、南北长4.6千米,面积756.4公顷,今沅陵凤凰山名扬中外,永垂青史的主要原因则是张学良流放生活中15处幽禁地之一。

7.夸父景区在沅陵县东北70公里的五强溪镇的沅水河畔,上距五强溪电站大坝5公里,下与桃源县燕家坪接壤,东南距辰龙关70余公里,风光旖旎,有山清、水秀、石美的特点。

8.借母溪沟谷森林自然保护区共占地面积32平方公里,位于沅陵、大庸、永顺三县交界处,林区内层峦叠嶂,壑谷幽深,林木掩映,环境僻静。

六、旅游系统规划

沅陵县旅游发展成为湘西北旅游金三角的支点(湖南、怀化、张家界),使沅陵景区成为大武陵源区的重点组成部分,形成具有张家界奇山奇石,湘西文化特色的旅游景点,重点发展三条旅游通道,沅陵至张家界,沅陵至朱红溪,朱红溪至五强溪。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以沅水流域分布为序,可表述为“东、中、西三大片,一横、两纵、三条线、一湖通揽众景点”。

东一片指五强溪电站大坝堤防地段,包括湖南省最大电站——五强溪电站大坝和明月山——夸父景区,风光旖旎、有山清、水秀、石美的特点。

中一片指陈家滩,肖家桥内湖一大片,含九矶竹海,碣滩茶园、北溶、珠红溪吊脚楼,“马革裹尸”典出地壶头山,有“千岛湖”之称的陈家滩内湖,有“渔乐港”之称的肖家桥内湖等景区浩瀚水域的“五溪湖”风光区。

西一片指以其县城为中心的人文景观区,包括:大秦时代黔中郡故城及战国至汉代巨型古墓群所在地窖头,龙头讲寺,凤凰山森林公园,虎溪书院,二酉山及二酉山书洞,湘西剿匪胜利公园,辰州三塔,河涨洲江心孤岛。

一横指沅陵旅游的动脉线——自西南向东北贯穿沅陵全境的沅水线,它将东、中、西三片一线串联起来,俗称一线串三珠。

二纵分别指南北贯通与张家界、猛洞河接壤并与沅水相汇的深溪一线和酉水一线。深溪一线主要特色为峡谷,绿色、百寨、民俗,号称百里画廊,酉水一线包括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空腹拱坝——凤滩电站大坝。

七、二日游旅游线路规划

A线:1.游凤凰山、二酉洞、亚洲第一重力空腹拱坝。

2.游黔中郡故城遗址、龙兴讲寺、虎溪书院。

B线:1.游五强溪电站、明月山、寡妇链。

2.游二酉洞、龙兴讲寺、虎溪书院、凤凰山。

八、旅游发展服务城镇

规划将县城建设成旅游城镇,二酉、马底驿、借母溪、盘古、肖家桥、火场、陈家滩建设为旅游村、进行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二章 历史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一、为了加强沅陵对文物的保护,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省、市、县有关文物保护相关法规文件。

三、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贯彻“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把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结合起来,以历史遗迹与文物促进旅游发展,以旅游业繁荣养护历史遗迹文物。

四、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文化遗址、古建筑、古窟寺、石刻等文物,应当根据它们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别确定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

沅陵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类别 时代 级别 地址
1 龙兴讲寺 建筑群 唐贞观二年 国家级 虎溪山
2 明溪新寨题名洞 碑刻 宋嘉佑二年 省级 明溪口镇
3 黔中郡故城遗址 遗址 省级 太常乡窑头村
4 龙吟塔 建筑 省级 沅陵镇高州村
5 二酉洞 遗址 省级 二酉乡二酉村
6 张学良囚禁旧址 建筑 县级 凤凰山
7 凤鸣塔 建筑 县级 香炉山
8 五福宫 建筑 县级 县城西溪子口桥头
9 贺龙司令部旧址(金氏宗祠) 建筑 县级 七甲坪伍家村

五、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六、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石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包括建筑物的附属物),在进行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七、县域内重要文物单位保护范围

1.龙兴讲寺(虎溪山),以建筑群四周各300米为保护范围。

2.明溪新寨题名碑(明溪口镇),以碑刻四周10米为保护范围。

3.黔中郡故城遗址(太常乡窑头村),以遗址四周100米保护范围。

4.龙吟塔(沅陵镇高州村)以建筑四周100米为保护范围。

5.二酉洞(二酉乡二酉村),以遗址东100米,西50米,南、北各40米为保护范围。

6.张学良囚禁旧址(凤凰山),以建筑四周各200米为保护范围。

7.凤鸣塔(香炉山),以建筑四周各100米为保护范围。

8.五福宫(县城西溪子口桥头),以建筑划定东100米,南50米,西20米,北20米为保护范围。

9.贺龙司令部旧址(七甲坪伍家村),以建筑四周各50米为保护范围。

各级各部门对上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按文物保护法规进行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修建与文物保护单位的风格不相协调的建筑或构筑物,不得在保护区域挖掘、耕种、取土,不得有危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一切行为,违者予以严肃查处。

八、凡涉及与文物“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科学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工作有关的地方和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领导,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管理。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务院国发[1997]13号、省政府湘政发[1997]28号文件精神,确实加强“三建”(基本建设、生产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1.凡沅陵县境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社会团体、军队及城镇居民等在沅陵县文物埋藏区内,实施各项建设项目及其改造、拓展、扩建、延伸(含大、中型农田水利建设、开发区、新市镇建设、旧城改造)工程,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参与建设项目选址调查、勘探、并取得文物管理部门的审批函后,方可施工。

2.凡建设单位(含个人)向国土、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申报批地、申报批准建设项目时,由国土、规划建设部门把关,责成申报单位(个人)向文物部门申报调查、勘探,并凭文物管理部门的勘查证予以批复。没有取得文物部门的审批函前,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施工部门不得施工。基建部门强行施工的,文物部门有权依法进行处罚;因违反审批程序而致使文物遭受破坏的,文物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在“三建”工程发现文物,应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对隐匿不报或私分文物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及时报告或提供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规给予表彰和奖励。

4.在文物埋藏区内“三建”工程的文物勘探、考古发掘所需经费,应根据《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建设单位或建设个人列入投资计划,文物管理部门考古勘探、发掘收费按照省物价局湘价费字[1994]74号文件收费标准对待,并委托县国土局统一收费,经费用于全县的文物调查、勘探及保护。

第十三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一、环境保护

(一)环境保护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是位于城区内的沅陵县木材厂及城区内宁园宾馆与沅陵宾馆,沅陵县中医男性病医院和沅陵县人民医院所排放出来的燃料燃烧废气,木材厂废气排放量为4174万立方米废气中烟尘排放量为31.93吨,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为333.9吨,沅陵县城区环境质量达到QB3095-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Ⅱ级标准,总体而言,其大气环境质量属于“良好”至“轻污染”。

2.水质量环境

由于沅陵县域处于五强溪水库库区,水面开阔,水质较好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2002年向沅江排放污水中生活污水为511万吨/年,工业污水19.08万吨/年。

3.噪声

对沅陵县噪声控制区,进行检测,2002年交通噪声平均值71.1dB(A),昼间区域噪声平均值55 d 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值43 dB(A),今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如过境车辆绕城郊而过,避免穿越等,控制交通噪声。

4.生态环境

“九五期间,全县大规模植树造林,山地综合开发利用,抑制矿产资源滥采乱挖,水土流失状况逐年趋缓,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截至2002年止,全县森林面积达139.2万亩,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截至2002年止,全县森林面积达139.2万亩,森林覆盖率64.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较“八五”期间有较大改善。

5.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厂矿企业,厂矿企业年排放量为0.64万吨,绝大部分固体废物为露天堆放,未作有效处理,县城生活垃圾:0.8—1.2kg/人。

(二)环境保护目标

1.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县城整体环境保护为基础,重点解决城镇环境污染,山地丘陵地区水土流失。农村地力下降,资源开发与风景区保护问题,2010年力争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使生态环境基本改善,城镇环境质量明显提高,全县环境质量进入良好水平。

2.全县城镇新区绿地率达40%以上,旧城区达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不少于10平方米,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50%。到2020年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0%,工业废气处理率达9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80%。

(三)环境保护措施

1.从区域的角度调整县城工业布局,县城以轻污染、耗水少,技术含量高的工业为主,逐步将有污染的、耗水量大的工业项目向河流下游迁移。

2.积极实施“三边一圈”工程,即全县沿城边,水边、路边和以城镇为中心,5至10公里范围内森林生态的恢复和建设,保护县城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

3.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标生产,达标排放,坚决关闭小型重污染企业。

4.全县城镇应根据实际情况修建污水处理系统。减少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直接排放。

5.生态保护区管制

(1)将沅陵县城分为五个生态保护区和一条廊带,即旅游生态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区、工矿区、生态农业发展区、县城建设区以及沅水水域生态保护带。

(2)旅游生态保护区。加强风景旅游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沅陵的自然景观资源,加强林场封山育林,保护好古遗址,古墓葬以及古建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控制与监测,完善环境监管制度。

(3)森林生态保护区。严格保护林场森林资源及其生物多样性系统,对县域内的水库进行生态保护与开发利用,保护水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控制建设性污染,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对整个保护区加强管理,实施封山育林,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放牧、狩猎、挖药、砍伐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的恢复与重建,对已遭人为破坏的生态环境,要积极做好其恢复与重建工作,实行退耕还林,对保护区的珍贵野生动植物和稀有植物群落及生态系统实施监测,做到科学管理,加强保护区的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制定本保护区的保护条例及保护规范。加强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预报及防治,加强野生动、植物管理,加强森林植物检疫。

(4)工矿区。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固废、污水、大气排放均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5)生态农业发展区。完善基础设施,调整产业布局,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及特色农业,积极发展高效农业。

(6)县城建设区。加强县城生态防护工程建设,严格控制固废、噪声、大气等污染,建立生态绿带,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建立污水处理厂,保护沅水水质。

(7)沅水水域生态保护带。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保护沅水水质,使水质达到饮用水源标准。两岸城镇要建立污水处理系统,禁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发展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保护湿地生态系统。

(四)主要计划目标

沅陵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SO2 232.5吨

——烟尘(烟尘和粉尘) 400吨

——化学需氧量 957吨

——氨气 125吨

——工业固体废物 1400吨

1.工业污染防治指标

——SO2 200吨

——烟尘 60吨

——粉尘 3904吨

——氨氮 120吨

——化学需氧 400吨

——废水排放总量 425.21万吨

用水重复利用率达40%

废水排放达标率 85%

废气排放达标率 40%

企业厂界噪声达标率达80%

2.城市环境保护指标(县域规划区域)

——空气环境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国家Ⅲ类水域水质标准

——饮用水源水质稳定控制在国家Ⅱ级标准

——各功能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交通干线、噪平均质达国标

——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 90%

——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 80%

——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 80%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50%

——居民燃气普及率达 6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36%

3.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新增治理沙土流失面积 300km2

——森林覆盖率 65%

——矿山生态恢复率达 20%

——自然保护区面积扩大到10 km2

——地表植被覆盖率 74%

4.农村环境质量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Ⅱ类水域水质标准

——农村沼气普及率达 30%(自然村)

——封山育林面积达 90%

——水域镇环境建设试点 1~2个

——生态农业示范县通过验收

——省柴灶和型煤普及率达 60%

二、环境卫生

环境卫生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净化和美化城市、预防疾病、保障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改善投资环境的必要条件,规划按照“远近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

(一)环境卫生现状

1.沅陵县现有环卫所负责县城内的垃圾清运处理、公厕的管理,环卫所现有职工144人,其中临时工31人,拥有清运车辆5台,其中翻斗车3台、1台多功能车、1台洒水绿化车。

2.现有垃圾填埋场一处:覃木溪,其垃圾处理方式为洒药灭蚊,城市日产垃圾为90吨,环卫所能清运处理的垃圾总量为750吨,垃圾清运率为83.3%,现设有两个垃圾中转站,有简单地垃圾堆放点42个,垃圾箱156个,根据人口密集程度来放置,放置范围大致在辰洲街,天宁路,迎宾北路等主要街道。

3.环卫所现管辖设置有水冲式厕所3座,分别位于天宁路、体育场边,武陵桥头,面积约110m2~120m2,蹲位总计32个。

(二)环境卫生分析评价

1.环卫设施数量不够,布局不合理。

2.环卫作业方式落后,收运体系未实现密闭化。

3.环卫基层单位的生产、生活基地及环卫工具房等一系列保证设施也存在着数量严重不足的问题。

(三)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目标:到2020年城镇实现粪便、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逐步使城镇居民生活废弃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朝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方向发展,优化生态环境,保障居民健康。

2.生活垃圾收运与处理规划

城镇生活垃圾容器的位置要固定,符合方便居民和不影响市容观瞻要求,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近期城镇垃圾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在全县境内集中设五个却垃圾处理厂(县城、五强溪、官庄、二酉、盘古),负责对周围城镇垃圾进行处理,其它乡镇可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处理。

3.城镇公共厕所规划

县城和重点建制镇的公共厕所建设应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89)》的要求,力争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县城人流较多的街道商业闹市区道路每300—600米设置一座公共厕所,一般街道按间距不大于900米设置,其他城镇一般按常住人口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一般为30—50平方米。

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防灾的主要目标是保障全县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游憩环境,使其成为具有应急能力,抵御灾害能力的县。

一、防洪

(一)现状

现沅陵镇区有两条大河流,沅水与酉水,并处于五强溪水库库区,面临的防洪压力较大,1996年7月14日沅陵县遭受历史未遇的特大洪灾,全县降雨量316.6毫米,超过历年7月份平均降雨量的185%,沅陵县城水位达到114.77米,超过五强溪库区移民搬迁水位线5.25米。

(二)防洪建设标准

按照《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的自然条件,县城防洪工程采用50年一遇设计标准,其它乡镇采用20年一遇设计标准。

1.防洪的指导原则

对沅陵县洪水防治采用“上蓄水、中固堤、下利泄”的原则,即上游以蓄水分洪为主,中游应加围堤防,下游应增强河道的排泄能力。

2.防洪措施

(1)在水渠上游修建谷、坊、塘、植树造林以及改造坡地为梯田,在流域面积上控制径流和泥沙,防治水土流失,并在上游河道适当位置处利用湖泊,洼地或修建水库拦蓄洪水。

(2)渠道中游的城镇修建防洪堤。规划县城按五十年一遇的标准修防洪堤5000米,其它城镇按二十年一遇的标准修防洪堤。同时加强河道清淤、清障,以利泄洪。

(3)城镇位于山前区,地面坡度较大,山洪出山的沟口多时,应采用排洪沟或截洪沟措施防洪。

(4)作好水土保持工作,搞好荒山绿化,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降低山洪概率。

二、抗旱排涝规划

增建水库支渠和电灌、电排站,使旱涝保收耕地达85%以上。县城和重点建制镇治涝标准为:10年遇24h暴雨24h排干,其他城镇按10年一遇1d暴雨1d排干。

三、抗震规划

沅陵县属6度的地震带,不需要设防。

四、消防规划

1.从规划管理入手,严格控制,据功能区划分摆放项目,严禁在城区摆放易燃易爆的仓库,工业企业自备适合本单位性质消防器材。

2.根据重点单位、工商企业,人口密度、建筑状况以及道路交通、水源、地形情况、设置消防站,每一消防站责任区4—7平方公里,在沅陵县城设标准型普通消防站3个,每个设消防车4—5辆,官庄、五强溪设标准型小型消防站各1个、每个设消防车3辆,消防站具体位置根据城镇用地布局和范围进行布置,但必须根据要求保证用地范围。对重点防范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和其它建制镇、集镇设义务消防队。在全县普及消防教育,提高人民消防意识和其它能力,完善消防设施。城镇规划消防通道、城镇建设必须进行消防审批,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竣工后无防火设施的不预验收。

3.利用各乡镇水厂供给的自来水作为消防水源,自然水面、水库、鱼塘、农用灌溉渠道等作为消防辅助水源,并增设消防车取水平台,消防取水泵等消防取水设施。

4.利用各乡镇水厂的给水管网或高位水池、水库、水塔等设消防给水管和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不大于120米。

五、人防建设规划

1.贯彻人防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把人防建设长期纳入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轨道,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充分发挥人防工程在平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至全县2020年全县开发建设掩蔽工程约10万平方米,使城市初步构成地下防护体系。

2.全县逐步建立县、镇二级人防指挥部、防护和生活保障体系。人防工程既独立分片,又合理连通。

3.人防指挥、通信、专业配套和人员掩蔽工程的建设应符合人防工程战术与技术要求,指挥工程应靠近党政首脑机关,通信工程应避开重要目标和干扰严重地区,人员掩蔽工程应根据人口分布,就近就地规划和建设,以便快速行动和集结。

4.居住人口在4万人以上的,人防地下室项目要配套齐全,建筑物地下所建人防地下室面积不能满足需要时,应有空地、绿地预留位置,以备增建人防工程。

5.独立人防应有两个以上不同朝向的战时出入口,每个出入口最小占地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出入口应有防护措施,并有一个相对独立的30-50平方米管理用房。

六、地质灾害防灾规划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和管理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活动,防止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基本技能,实现群测、群防、群治;对地质灾害进行综合治理;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出较大贡献者予以奖励;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基金,重点预防全县泥石流,在城镇的外围修建截洪沟。在沅陵县境内所有大型项目选址,必须进行地质评估的勘察、设计,防止大型项目建设在不良地质地带。

七、其它自然灾害防灾规划

其它如龙卷风、冰雹、冰冻、雷电等局部灾害,其出现给工农业生产和国计民生带来严重影响。对于灾害重点发生区应进行防灾工作,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地减小灾害损失。在灾害易发区设观测点,做到灾害早预报、早预防,以便及时采取一些防护措施。

在县城设置疾控中心,防治和控制各种传染病和突发疾病。

第十五章 近期建设

一、近期建设的目标

规划到2010年、沅陵县域城镇人口22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33%,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2.09亿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发展到16:48:36。

规划全县次中心2个:官庄、五强溪,重点建好县城和次中心。

二、规划原则

1.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统筹安排县域各项近期建设,使全县协调发展。

2.充分利用现状,合理调整和扩充各项组成要素,完善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3.从沅陵发展基础和实施规划的物质条件等出发,同时兼顾规划高起点、根据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

三、近期建设规划

1.工业方面:以铅锌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矿产品采掘和加工工业,将硫铁矿的采选能力,从现有15万吨扩大60万吨,新建2万吨电解锌生产线,将五强溪造纸厂的年生产能力扩大到6万吨,新建年产200吨的皂素生产线,建设电解锰、工业硅生产线,发展风味食品产业,力争年产量2000吨,在五强溪和官庄分别新建年产200吨的精制茶厂。

2.基础设施方面:突出交通建设:1、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国家修建长渝高速公路,重点抓好沅陵段的配套建设服务工程;2、积极争取沅张高等级公路改造工程早日上马。3、官五公路改建,达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实施砂改油;4、改造沅五北线公路;5、新建乡村公路300公里;6、建设好县城滨江道客运码头和南岸框架式货运码头,新建五强溪电站大坝南岸客运码头,加速电网建设:重点建设好北部电网,重点搞好城镇和乡集镇电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处理好病险水库,完成配套工程,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合小二型以上水库正常运行,力争有效灌溉面积由目前33万亩增加到45万亩。

3.加速农业六大产业化工程建设。(1)粮食结构优化工程;(2)生态林建设工程;(3)畜牧水产品基地建设工程;(4)中药材基地建设工程;(5)果茶品改扩园工程;(6)兴建大棚蔬菜基地,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

4.重点建设县城、五强溪、官庄。2010年力争县城常住人口达到11万人以上,城区面积扩展到9.9平方公里。(1)抓好县城与调整公路出口连接道和县城至北浴公路出口道建设;(2)重点搞好滨江道开发;(3)完成好县城主要居民区道路硬化建设,完善城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五强溪已被列入怀化市重点发展的六个乡镇工业小区之一。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尽快发展成为我县的工作重镇,力争2010年,城镇人口达1.6万人,城区面积1.44平方公里,官庄利用长渝高速公路修建机遇加速发展,力争城镇人口达2.4万人以上,城区面积2.4平方公里。

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对策

一、明确城镇体系规划的综合指导地位

鉴于城镇体系规划的宏观性、综合性特点,在规划被批准后,要对其他各种规划起到空间上总体衔接的作用,也是今后其他各种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组织上具有指导作用。应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工作,明确本规划的综合性指导地位,保证本规划的权威性,以避免各种规划中的矛盾出现,促进全县协调发展。

二、优化经济格局,促进要素集聚

为了尽快贯彻本次规划的发展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尽快出台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改变企业规模过小,布局分散、产业结构缺乏组织的现状,促进企业和非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增强城镇的经济活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城镇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应进一步走向市场,除了国家的宏观政策投资外,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首先,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城市建设投资渠道,有意识地为利用信贷资金创造条件;其次,在保证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可采用发行股票、出让经营权等方式,面向国内外集资。通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保证城市规划建设资金的到位,进一步减轻国家负担,使全县城镇体系、城镇化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走向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四、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

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提高环境意识,合理安排区域环境管理框架和技术治理进程,大力引进和推广各种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发展环保产业,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使沅陵保持良好、优美的环境。

五、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协调一致

本次城镇体系规划包含了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全县经济发展计划的空间落实,也应对其他各种规划起到空间上总体衔接的作用。要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统一要求,重新审查和调整村镇体系规划,重新审查各镇各村近年制定的发展与建设规划,进行各城镇和集镇的高标准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要与上一层次的各种规划相协调。乡镇之间要注意规划的协调问题。不同类型的规划之间也要相互协调。

六、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规划落实

为了确保规划的落实,要制定一套严格有效地城镇规划、村镇规划、项目建设等审批、修编和局部调整的办法和程序,保持规划的一贯性、约束性。要明确规定执法部门、落实违反条例的处罚规定,严厉追究违法、违章行为。

3%,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2.09亿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发展到16:48:36。

规划全县次中心2个:官庄、五强溪,重点建好县城和次中心。

二、规划原则

1.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统筹安排县域各项近期建设,使全县协调发展。

2.充分利用现状,合理调整和扩充各项组成要素,完善各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3.从沅陵发展基础和实施规划的物质条件等出发,同时兼顾规划高起点、根据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趋势,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

三、近期建设规划

1.工业方面:以铅锌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矿产品采掘和加工工业,将硫铁矿的采选能力,从现有15万吨扩大60万吨,新建2万吨电解锌生产线,将五强溪造纸厂的年生产能力扩大到6万吨,新建年产200吨的皂素生产线,建设电解锰、工业硅生产线,发展风味食品产业,力争年产量2000吨,在五强溪和官庄分别新建年产200吨的精制茶厂。

2.基础设施方面:突出交通建设:1、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国家修建长渝高速公路,重点抓好沅陵段的配套建设服务工程;2、积极争取沅张高等级公路改造工程早日上马。3、官五公路改建,达四级公路标准,路面实施砂改油;4、改造沅五北线公路;5、新建乡村公路300公里;6、建设好县城滨江道客运码头和南岸框架式货运码头,新建五强溪电站大坝南岸客运码头,加速电网建设:重点建设好北部电网,重点搞好城镇和乡集镇电网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处理好病险水库,完成配套工程,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合小二型以上水库正常运行,力争有效灌溉面积由目前33万亩增加到45万亩。

3.加速农业六大产业化工程建设。(1)粮食结构优化工程;(2)生态林建设工程;(3)畜牧水产品基地建设工程;(4)中药材基地建设工程;(5)果茶品改扩园工程;(6)兴建大棚蔬菜基地,进一步做好扶贫工作。

4.重点建设县城、五强溪、官庄。2010年力争县城常住人口达到11万人以上,城区面积扩展到9.9平方公里。(1)抓好县城与调整公路出口连接道和县城至北浴公路出口道建设;(2)重点搞好滨江道开发;(3)完成好县城主要居民区道路硬化建设,完善城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五强溪已被列入怀化市重点发展的六个乡镇工业小区之一。要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尽快发展成为我县的工作重镇,力争2010年,城镇人口达1.6万人,城区面积1.44平方公里,官庄利用长渝高速公路修建机遇加速发展,力争城镇人口达2.4万人以上,城区面积2.4平方公里。

第十六章 实施规划对策

一、明确城镇体系规划的综合指导地位

鉴于城镇体系规划的宏观性、综合性特点,在规划被批准后,要对其他各种规划起到空间上总体衔接的作用,也是今后其他各种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基础,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空间组织上具有指导作用。应通过各种渠道的宣传工作,明确本规划的综合性指导地位,保证本规划的权威性,以避免各种规划中的矛盾出现,促进全县协调发展。

二、优化经济格局,促进要素集聚

为了尽快贯彻本次规划的发展思路,积极有序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尽快出台涉及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政策,改变企业规模过小,布局分散、产业结构缺乏组织的现状,促进企业和非农业人口向城镇集聚,增强城镇的经济活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三、多方筹集资金,保证城镇建设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城市建设应进一步走向市场,除了国家的宏观政策投资外,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首先,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城市建设投资渠道,有意识地为利用信贷资金创造条件;其次,在保证设施水平和服务水平的前提下,可采用发行股票、出让经营权等方式,面向国内外集资。通过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保证城市规划建设资金的到位,进一步减轻国家负担,使全县城镇体系、城镇化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走向一条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四、加强生态环保意识,树立可持续发展思想

在今后的发展中必须提高环境意识,合理安排区域环境管理框架和技术治理进程,大力引进和推广各种先进的环境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发展环保产业,本着“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使沅陵保持良好、优美的环境。

五、加强规划衔接,促进协调一致

本次城镇体系规划包含了区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全县经济发展计划的空间落实,也应对其他各种规划起到空间上总体衔接的作用。要根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统一要求,重新审查和调整村镇体系规划,重新审查各镇各村近年制定的发展与建设规划,进行各城镇和集镇的高标准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要与上一层次的各种规划相协调。乡镇之间要注意规划的协调问题。不同类型的规划之间也要相互协调。

六、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规划落实

为了确保规划的落实,要制定一套严格有效地城镇规划、村镇规划、项目建设等审批、修编和局部调整的办法和程序,保持规划的一贯性、约束性。要明确规定执法部门、落实违反条例的处罚规定,严厉追究违法、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