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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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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分工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广播电影电视、文联、文明办工作。主持县委宣传部全面工作。联系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和计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小康、深化改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乡镇的基层党建工作。

简历介绍

李峰,男,苗族,湖南沅陵县人,1972年2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年7月至1995年4月在沅陵县筲箕湾乡政府工作;

1995年4月至1995年12月任沅陵县筲箕湾乡乡长助理;

1995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沅陵县筲箕湾乡副乡长(期间:1996年4月至1998年6月参加湘潭大学文秘专业自考大专学习);

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任沅陵县筲箕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年1月至2005年2月任沅陵县池坪乡党委书记(期间: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参加湖南行政学院法律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5年2月至2005年5月任沅陵县北溶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沅陵县筲箕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7年3月至2007年10月任沅陵县七甲坪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7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沅陵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正科级);

2007年12月至2010年8月任沅陵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0年8月至2010年10月任中共沅陵县委常委;

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任中共沅陵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期间: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参加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2年11月至2016年8月任中共沅陵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6年8月至今任中共沅陵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