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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镇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01日 点击:1,521 【字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镇法治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为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党委(或党政联席会议)专题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推动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作出有针对性地工作部署。

    2、注重整体联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建设,早谋划、早发动、早落实。在抓好自身法治工作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各村(社区)法治建设的督促指导,团委、妇联、司法所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法治工作整体合力。

    3、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坚持并有效落实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学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制度,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把加强法治保障,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创新社会治理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全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完善“两个清单”。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完善包含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公开行政权力名称编号、实施依据、办事流程、责任单位及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运行监管、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5、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建立政府合同起草、审查、签订、备案和履行的规范化机制,把政府行政、民事合同列入政府法制机构审查范围,未经法制审查或者审查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政府合同一律不得正式签订。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6、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栏、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内容的更新与维护,政府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依法及时公开。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

    7、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全面扩大听证范围,严格贯彻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举行听证的规定。切实规范听证程序,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度,提升听证质量。按照“应评尽评、真评实评”的原则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稳评率达到100%,防止因不遵守决策程序规定引发社会不稳定事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坚持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精减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不断改革完善行政管理方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进一步完善切合我镇实际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9、加强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培训。以“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契机,抓住执法人员这个关键,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和本级开展的法治能力培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1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大力推进说理式执法、行政指导、执法评议工作,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

    11、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2、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全面推进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严格依法履行审查、登记、备案等程序,坚持开门制定规范性文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借鉴先进经验,注重前瞻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结合。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评估工作。严格遵守法规及时清理制度,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后效果评估制度。健全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机制,定期清理、专项清理和及时清理相结合,增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1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进一步提高出庭应诉质量。

     六、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4、创新法律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治建设成效。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办事崇尚法治的典型事迹,扩大法治建设的影响,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探索法治宣传网络形式,借助各种自媒体推送普法信息,占领网络宣传阵地,把握网络发声主动权。

    七、切实加强社会治理法治保障

    15.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着力引导依法调解。积极发挥各级调解人员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参谋、助手、引领作用,全力推动依法调解。实现依法治访,着力把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畅通信访渠道。按要求建立网上受理信访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16. 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加快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村(社区)务公开、财务公开监督力度,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依法推进村(社区)民自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三治”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社区)规民约教育引导作用,和谐邻里关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群众自治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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