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沅陵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要求,现将我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沅陵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编制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编制或调整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三、编制我镇财政预决算,研究重要财政资金安排。
四、研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产处置。
五、制定资源开发利用、土地管理、住宅建设、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交通、民政、生态环境保护、涉农问题、信访稳定问题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措施和重要规范性文件。
六、制定行政政策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
七、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审议的重要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意见。
八、需要报告或请示上级党委、政府审议的重大事项。
九、政府主要领导认为需要由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沅陵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举行听证会的;
二、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的;
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切身利益及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
四、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冲突的;
五、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
六、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决策事项。
沅陵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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