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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镇机构设置及职责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1月29日 点击:3,572 【字体: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刘田斌 电话:4221795)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文秘档案、信息等工作;协调机关各站所及镇内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关系;对其他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抓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二)党建工作站(负责人:郭海龙 电话:2596627)

统筹抓好全镇党建具体工作,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党代表联络服务、镇党代会年会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完成好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所(负责人:舒元满 电话:4224790)

发展镇域经济,积极培植财源;完成各项财税任务,制定全镇财政预算;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时发放各种涉农补贴资金,确保全镇各核算单位财务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进行。

(四)计生办(负责人:罗开成 电话:4226779)

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计生方针政策,开展经常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和培训;紧紧围绕“三为主”,开展“三生”服务,保证上级下达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加大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从严控制违法生育。

(五)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人:张先桔 电话:4233366)

贯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在育龄人员中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对基层干部和计划生育专干进行宣传、技术、药具等知识培训;开展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和优生优育指导;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随访服务工作,搞好季度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建立药具发放档案和药具帐册。

(六)综治办(负责人:龚昌鹏 电话:4222779)

贯彻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他事项。

(七)安监办(负责人:李本凤 电话:4223020)

负责辖区内工、农、商业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为全镇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为全镇街办工商企业制定长期生产规划。负责本镇集体资产管理,居民负担管理,经济统计管理,财务制度管理,乡镇企业管理,专业技术培训,交通安全及企业安全生产。

(八)城建所(负责人:刘秋陵 电话:4222735)

负责全镇农村公路建设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抓好辖区通畅、通达公路的计划申报、资金筹集、施工建设、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完成全镇通畅、通达工程工作任务。

(九)农村办(负责人:张希 电话:4223920)

编制镇农业生产规划、组织生产开发工作;牵头负责防汛抗旱、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掌握、反映农业、农民和农村工作动态与信息;负责金融体系改革和农民减负工作;组织开展全镇农民素质教育,农民应用技术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组织开展全镇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及能源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全镇水利设施基础建设工作。

(十)民政所(负责人:卢志英 电话:4231336)

承担优抚对象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及补助费管理、发放;负责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及灾害的查灾、报灾、救灾;承担村(居)委会的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严格按申请城乡大病救助程序进行审核、呈报,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负责城乡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管理及低保金管理、发放;协助上级残疾人主管部门,做好残疾人的管理。

(十一)社保站(负责人:卢德华 电话:4227809)

宣传、贯彻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建立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基础台帐,为辖区内劳动保障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和劳动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管理与统计分析;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外出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指导和协助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社保关系的接续和转移。

(十二)林业站(负责人:张珍才 电话:4230718)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处理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征、占用林地等相关手续。认真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地林权换发证工作,抓好森林资源流转。林业技术服务、指导。收取林业规费。抓好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森林病、虫害测报及防治工作。协助、配合镇政府搞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十三)文广站(负责人:杨晓勇 电话:4223985)

负责全镇群众文化、体育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月月乐”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实施,负责乡镇图书室建设和管理,负责发展和扶持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搞好本镇文化阵地建设,抓好文艺团队的发展,组织经常性演出活动;负责本镇有线电视的管理工作。

(十四)动防站(负责人:王成仕 电话:4261580)

负责畜禽品种改良,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普及畜牧兽医科学知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按照动物防疫承包制、检疫承诺制的要求,认真开展畜禽防疫、检疫工作,畜禽疫病预报、监测和扑灭工作及其他畜牧公益性工作;开展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培训指导村级服务人员、科技示范户和广大农牧民;组织农牧民发展畜产品生产及销售。

(十五)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郭海龙 电话:4237692)

负责制定和实施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及其窗口工作人员的评议、投诉,并及时处理;为各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进驻部门及事项的有序高效运作;牵头做好涉及多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上报审批事项做好跟踪服务;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做好业务对接;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六)社区事务办(负责人:张斌 电话:4222377)

负责全镇范围内小区基础设施的立项上报、建设工作;开展卫生巷道评比,对小区巷道环境卫生工作实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配备环卫设施,管理小区保洁员;负责辖区内的违法用地与违章建筑治理。

(十七)重点项目办(负责人:杨清章 电话:4229920)

负责项目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方案的宣传;负责县内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前和建设过程中的土地征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外部环境的协调和处理工作,保障各大重大、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十八)国资办(负责人:钟广屹 )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性文件;负责与国有资产管理有关部门协调工作;负责本级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备案工作。

(十九)司法所(负责人:肖典国 电话:4235970)

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或直接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教育;参与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十)国土所(负责人:舒绍鑫 电话:4227791)

参与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二十一)移民站(负责人:瞿道年 电话:4222055)

贯彻落实上级制定和修改的有关移民政策;维护库区稳定,做好移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汛期的防洪度汛;做好移民外迁安置、生产开发、移民培训工作;搞好库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库区移民群众生活水平。

(二十二)公共卫生管理所(负责人:舒秋生 电话:2597238)

组织实施辖区疾病预防和控制,计划免疫,传染疫情报告及管理;上报和处理异常接种反应疫情及卫生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健康教育科普宣传;负责辖区医疗机构、执业人员及药品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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