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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明溪口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2016)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05日 点击:1,588 【字体:

沅陵县明溪口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

 

目录

 

 

一、单位简介

 

明溪口镇地处沅陵县西北部,于2005年由原明溪口镇、高砌头乡合并而成,镇域面积257.34平方公里,距沅陵县城三十公里,东与沅陵县借母溪乡接壤,西与古丈县、永顺县交界,南与二酉乡、北与借母溪乡毗邻。现辖16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186个村民小组,11个社区居民小组, 5936户、21830余人,有汉、苗、土家等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达85%以上,耕地面积23610亩。明溪口镇人民政府位于高砌头集镇,共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公务员19人,事业编制36人。全镇建党委1个,支部23个。

 

明溪口镇山水资源丰富,湖南省凤滩水力发电厂、沅陵县高滩水力发电厂沿酉水依次坐落在明溪口镇境内,有“水电之乡”之美称。明溪口镇的森林资源保护完好,森林覆盖率达到75%。境内的借母溪自然保护区位于明溪源头,保护面积共13041公亩,通过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批;板栗、油桃是明溪口镇的两大特色林产品,板栗的种植面积达到1.2万亩,油桃面积达到6000余亩,因盛产板栗故而又拥有“板栗之乡”的美称。同时,自然环境得到大力保护,镇域环境日趋优美,被国家环保部授予2011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

 

沅凤、明陈公路是明溪口镇的两大主要交通命脉,连接了高砌头至梓木坪、枫香坪,高砌头至东水溪,王家坪至近岩溶、洞头、大岩头,高砌头至胡家溪,明溪口至曹家田等村级公路,构筑了明溪口镇的整体交通网。

 

明溪口共有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乡级卫生院2所,各村建有卫生室;乡级信用社2所以及相应的邮政等垂直管理单位。

 

二、党政班子成员分工

 

杨毅群(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陈家溪村、袁耳坪村和高滩电厂。

 

杨鼎雄(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联系高砌头村、梓木坪村和凤滩电厂。

 

刘  成(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扶贫、政法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卫生工作,分管卫计办,联系桐木岭社区和黄秧坪社区。

 

沈子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民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协管政法工作,分管安监办、综治办、司法所、民政所,联系高砌头村和梓木坪村。

 

张  超(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主持政协联工委工作,负责城建、国土、旅游、环卫、交通、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工作,分管城建所、国土所,联系陈家溪村和袁耳坪村。

 

田  静(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持武装部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通讯工作,协管脱贫攻坚工作,分管社保站、扶贫站,联系洞头村和大岩头村。

 

李  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林业、为民办实事、村级财务监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林业站,联系窝棚溪村和近岩溶村。

 

郭海龙(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分管党建站、便民服务中心,联系张家山村、铁路坪村。

 

杨承杰(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内务、财贸、发改、综合绩效考核和小康社会、金融改革工作,协管旅游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所、金融中心,联系明溪口村和乐怡溪村。

 

周立新(副镇长):分管农业、水利、畜牧水产、科技工作,分管农服中心,联系胡家溪村和王家坪村。

 

李  琼(副镇长):负责移民、共青妇、老干、文化、教育、统计、经管和粮食供销工作,分管移民站、工会、团委、妇联、统计站,联系浪潮村、东水溪村。

 

三、各站办所职责及负责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工委、人民武装部等部门的日常工作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2)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的工作;(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等工作;(4)负责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5)农经统计报表、节能报表等的编报工作。

 

2.主要负责人:田自晗

 

(二)党建工作站

 

(1)统筹抓好全镇党建具体工作;(2)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3)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党代表联络服务、镇党代会年会等工作;(4)加强对基层党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完成好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主要负责人:徐长杰

 

(三)财政所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律、法规,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2)负责各项政策性补贴的发放及其使用情况的监督;(3)编制乡镇财政预决算,执行乡镇财政预算;(4)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5)负责乡镇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6)负责村级各类资金的监督;(7)受有关部门委托协税。

 

2、主要负责人:李必旺

 

(四)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3)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4)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5)负责宣传普及和推广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技术和方法;(6)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孕(环)监测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2、主要负责人:鲁俊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负责群众来信来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工作;(3)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化解工作;(4)负责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工作。

 

2、主要负责人:杜菁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1.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3)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4)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的日常监管。

 

2、主要负责人:李飞云

 

(七)金融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面向农村广泛宣传金融政策知识和产品;(2)组织开展信用创建活动;(3)协助银行机构开展农户的信用评级;(4)协助上级金融主管部门开展担保授信;(5)协助上级金融主管部门抓好不良贷款清收;(6)指导行政村金融服务站的工作。

 

2、主要负责人:杨承杰

 

(八)社会保障服务站

 

1.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实施新型合作医疗和社会保险工作;(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出;(3)协助县人社部门做好人事劳动维权和争议调解工作。

 

2、主要负责人:张春旺

 

(九)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负责农业、农机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服务工作;(2)统筹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全过程、系列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3)负责水利工程管理与维护、防汛抗旱指导与服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4)宣传贯彻国家动物防疫方针、政策和法规;(5)开展国家规定的动物强制免疫病种的常年免疫和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控制、扑灭及动物(含水生动物)检疫工作;(6)协助县畜牧水产部门开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渔政管理;(7)负责动物诊疗人员的业务指导、服务范围的划分、患事故的协助处理、从业资格的申报管理等工作;(8)承担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9)负责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管乡村财务管理,承担土地流转经营服务;(10)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主要负责人:陈明

 

(十)文化广播影视服务站

 

1.主要职责

 

(1)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2)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农民健身活动;(3)负责教育发展服务、科普宣传、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等工作:(4)负责少数民族及民俗相关工作。

 

2、主要负责人:王世旺

 

(十一)林业工作站

 

1.主要职责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3)制定本区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各项林业生产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4)配合林业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调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5)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6)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及林业灾害的普查、预报、监测和防治工作;(7)负责本辖区征占用林地的申报、林地林木确权等工作;(8)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9)推广林业科技,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10)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

 

2、主要负责人:姜自新

 

(十二)村镇规划国土建设综合服务站、整洁办、交通管理站

 

1.主要职责

 

(1)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工作;(2)负责村镇容貌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实施工作;(3)开展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申报工作;(4)协助县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农村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和国土测绘标志的监督管理;(5)负责乡镇、村居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报批;(6)协助县环保部门搞好生态环境建设、环境保护工作;(7)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8)认真落实与所驻村“三无”车辆签订保证书;(9)与麻竹公路沿线主干道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0)及时参加年中、年底所驻村交通和环境卫生检查;(11)管理好池坪至竹园公路交通整洁工作;(12)搞好镇、村公路的日常管理、维护等各项工作。

 

2、主要负责人:田树清

 

(十三)民政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全镇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2)负责全镇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3)负责全镇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4)负责做好全镇优抚和老龄工作;(5)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6)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2、主要负责人:陈晓云

 

(十四)重大项目办

 

1.主要职责

 

负责全镇产业开发,规划、组织实施、奖补等。

 

2.主要负责人:宋晓辉

 

(十五)司法所

 

1.主要职责

 

(1)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2)人民调解工作;(3)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对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4)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协助计生办法制工作。

 

2、主要负责人:许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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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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