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火场土家族乡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的通知
火政发〔2016〕7号
关于印发《火场土家族乡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的通知
各村、站办所、乡直机关各单位:
《火场土家族乡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已经乡政府集体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火场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7日
火场土家族乡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法定职权范围内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基本原则
(一)本听证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年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一次梳理,补充完善本目录。
(二)未录入本听证目录,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应当组织听证。本听证目录以外的其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组织听证。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对听证程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
(一)火场土家族乡远景规划;
(二)以火场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三)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五)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三、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
(一)火场土家族乡远景规划是指五年(含)以上;
(二)动用大额资金安排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是指涉及金额一百万元以上的重大财政资金安排;
(三)大额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四)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涉及资产价值一百万元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等)。
附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1 、火场土家族乡远景规划
2 、以火场土家族乡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性文件
3 、大额国有资产的处置
4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 、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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