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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林业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点击:1,335 【字体: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由沅陵县林业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并附相关地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沅陵县林业局官方网站www.yllyj.com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745-4222302吴朝辉。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促进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的建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政务公开地位

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水平作为建设勤政廉洁机关的重要措施和环节,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渠道,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亲自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协同抓。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信息办),局机关有关职能股室明确了一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把政务公开任务分解、细化、量化,明确落实到各股室,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对政务公开不到位的股室,取消其年度评先资格,并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抓好宣传培训。为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对全县基层执法林业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二个月的巡回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

(二)规范审批行为,认真清理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对照《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重要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力以赴组织实施,按时保质完成了各项清理工作。

一方面,认真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对现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清理。林政、野保、森防、种苗、林场、森林利用中心等职能股室按照“谁主管、谁清理、谁负责”的要求及《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原则和标准,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和审批制度改革方向的事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认真修订,对清理取消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认真研究后续监管措施和方法,切实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布置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精神要求,对我局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新增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

(三)积极探索,丰富政务公开形式

近年来,针对林业局政务繁杂,涉及面宽,需公开的内容较多的情况,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立沅陵县林业局门户网站,通过网络公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与群众建立起了沟通渠道。

一是完善和丰富沅陵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林业局政务信息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向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了《沅陵县林业局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目录和指南,我们在沅陵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将我局政务信息进行了发布,这其中包括我局职能介绍、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职能、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项目及实施程序、林业行政执法依据等。

二是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依据全省建成的林业电子政务共享平台,与省、市、乡镇实现了网络互联互通。在公文处理、电子办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营造林等方面均实行了信息化管理。全县林业系统的办公方式和习惯正在逐步向电子化、网络化、无纸化方向发展。

三是加强林业信息网站建设,增强网站服务功能。政府门户网站既是政府的形象标志和服务窗口,又是政府信息公开最快捷、最方便的重要渠道。沅陵县林业局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政务公开要求,及时公布法律法规、发布适宜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单位负责人简介、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不断提升信息发布的深度和广度。围绕林业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林业热点问题,组织发布热点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权威政府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林业工作。通过局长信箱、廉政专线等,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编制发布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明确责任部门、公开范围及办理时限。按照国家提出的“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我们在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方面进行了改革,林木采伐证、运输证、林权证等证件全部实行了网上办理,并将内网办理的证件信息及时在外网发布。通过网上电子办证,不仅改善了管理手段,规范了管理行为,提升了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还在加强监督、有效防止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四)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实行政务公开,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机关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廉洁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我们注重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建设,通过高质量的政务公开来推动林业事业的发展。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从而让全社会对林业部门的管理范围和法定权限与职责有更全面的了解。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实效

我们切实加大对林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议案提案办理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厅勤政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对行政许可的公开。我们先后向外公开了《沅陵县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通知》、《沅陵县林业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对政府审批事项监督管理的通知》三个文件,对林业系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项目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行政许可运作程序,明确了法律责任,确保依法、依规办理,按制度、规则、程序办事。

二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公开。清理保留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保留权力清单共119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65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10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清理编制部门责任清单17项、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7项、事中事后监督制度16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及相关制度措施。编制了《湖南省沅陵县林业局行政权力实施程序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县政府网站和部门子网站予以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受理申请人对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核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由监察室责令有关人员改正,予以告诫或依法依纪处理。

三是加强对议案、提案办理情况的公开。积极认真办理“两会”代表议案和委员提案,相互加强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通报办理结果,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54条。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了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目录、程序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等方面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沅陵县林业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楼设立公开栏等,并以《沅陵林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的林业信息和林业统计信息,并配备电脑查询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6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对申请的答复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6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3000条,接受咨询400余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60余次,现场接待人数400余人次,网上咨询150余次。我局2016年度政务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6816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务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文件、政策法规、便民服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申诉案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14人,其中全职人员6人,兼职人员8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包括沅陵县林业局网站的日常维护费用、专职人员费及办公费约5万元。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0。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推行政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不断完善和丰富沅陵县政府网站上林业局的政务公开专栏内容;二是要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四是通过示范带动、指导督促、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全县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八、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下表提供了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以来的有关情况

2016年沅陵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654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654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0
2)“非本部门掌握”数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0
4)“免予公开范围”数 0
5) 其它原因 0

  3.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6816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5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0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6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6816

4.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5.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表

二○一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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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q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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