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17年度涉企常规检查计划公示
为了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办发[2010]23号)以及《关于报送2017年涉企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怀优办[2017]2号)要求,经审核,并报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我县2017年度县直单位涉企常规检查计划向社会公布。
本次公布的计划属涉企常规检查计划,涉及14单位43个检查项目。进入企业检查前,实施检查的单位应填写《沅陵县涉企检查备案表》到县优化办进行备案。因突发事件或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处理投诉、举报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的,可由实施检查单位分管负责人先向县优化办口头申请备案,并在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沅陵县涉企检查备案表》。
涉企检查实行计划管理,各单位开展涉企常规检查时不得超出本计划范围,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于不执行涉企检查相关制度和备案程序,违反规定乱检查或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报、借”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对县直单位规范涉企检查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4266023、4266403, 地址:县发改局301、312室)。
附:沅陵县2017度涉企常规检查计划表
沅陵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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