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乡贫困户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整改工作通知:
盘古乡贫困户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整改工作通知
1、整改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5月21日
2、整改内容及对象:
<1>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中的贫困人口要清理。
<2>对符合贫困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议纳入。
<3>对没达到脱贫标准的己脱贫户,按程序作返贫处理。
3、贫困户标准:
<1>、一低于:家庭人平纯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2016年标准为3026元。
<2>、两愁:愁吃、愁穿。
<3>、三没保障:
一是基本医疗沒保障指,家庭成员没有参加城乡医疗保险(有参保能力而未参加的视同医疗有保障)。
二是义务教育没保障,指适龄未成年人未接受义务教育(因病因残不能正常上学除外)。
三是住房无保障,指房屋属D级危房不能居住或人均低于13平米。
4、四清理人员:四类对象
一、财政供养人员,含村主要干部;
二、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户;
三、有商品房、门面户,含小产权房户;
四、有小汽车户,含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运营客船,
5、六不进:
一是有大型机械户不进贫困户。
二是三年内新建房屋在200平方且装修豪华(吊顶、地板条、高档家电、外墙磁砖)。
三是种养大户:养猪20头、养牛10头、鸡鸭1千羽,种植15亩。
四、年有稳定收入万元以上。
五、全家外出务工3年以上。
六、村主干:支书、主任、专干、报账员。
6、关于几项指标说明:
一、家庭人口:指家庭常住人口,不可拆户(夫妻分户、父子分户<两老户>),户口未迁的外嫁女不作常住人口,户口未进和未上户的小孩作常住人口统计.
二、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已沒经营的工商户,要求在5月30前完成注销。
三、脱贫标准: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
盘古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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