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溶乡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乡情概况
北溶乡位于沅陵县城西北部,由原落坪乡和北溶乡合并而成,乡政府位于朱红溪村,地域面积363.2平方公里,辖14个村,97个村民小组(合并前为28个村,187个村民小组),5228户、22756人,其中涉及移民8个村,59个组,1977户,6370人,稻田面积12927亩,旱地面积8002亩,林地面积43万亩。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1、李万喜(乡党委书记):主持全乡全面工作,联系覃明头村工作。
2、全定满(党委副书记、乡长):协助书记抓全面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联系落坪村工作。
3、邓凤翔(专职副书记兼党建站站长和扶贫站站长):主管党建和扶贫工作,联系碣滩村和杨家潭村工作。
4、郝运品(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兼工会主席):主管乡人大工作,分管交通、工业、林业、通讯、防洪抗旱、工会等工作,联系朱红溪村和董山溪村工作。
5、邓文(乡党委委员、政协联工委主任兼卫计办主任):主管乡政协工作,分管政法、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校车船)、消防、卫计等工作,联系洞上坪村和三八村工作。
6、张武(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大农业(畜牧、水利、能源、经管、农技、农机)、产业开发、统计、为民办实事等工作,蛟口村和三八村工作。
7、何伟(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人事工作,联系桐溪浪村工作。
8、张秋霞(党委委员、副乡长兼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依法行政、综合绩效、小康社会建设等工作,联系张朝垭村工作。
9、田洪高(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管武装工作,分管移民、城建、国土、环保、美丽乡村、社会保障(新农合、新农保)等工作,联系大淇口村和朱红溪村工作。
10、张婕(副乡长):分管财贸、民政、残联、妇联等工作,联系斑竹溪村工作。
11、董仁平(副乡长):分管文化、教育、体育、宣传、商务、旅游、共青团、统战、老干、科协、青年等工作,联系竹垭村和杨家潭村工作。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党委、人大、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综合协调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基层党建、宣传、统战等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负责人:张燕 电话:0745-4401010
(二)计生办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辖区人口(主要承担计划生育技术、生殖保健等方面)管理、服务工作;抓好孕前型管理,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定期搞好孕检;组织计生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负责人:雷敏 电话:0745-2681010
(三)财政所
负责财政预决算,负责向人大起草预算和决算报告,接受县财政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核拨;负责各种支农周转金的发放及回收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企业单位财务的检查、监督、管理、指导;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佘冲 电话:0745-4401555
(四)社保站
负责全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根据本乡实际制订和实施征缴方案;负责全乡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对领取养老金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养老金的足额发放;负责本乡农保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工作。
负责人:张海秋 电话:0745-4401001
(五)安监站
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定期通报全乡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销售工作;组织、指导全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曹和平
(六)民政所
负责做好全乡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负责全乡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乡城居低保、五保、农村特困的审核申报;负责做好全乡优抚和老龄工作;负责管理发放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物资;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
负责人:杨长森 电话:0745-4401001
(七)文化站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搞好镇村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辖区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村群众的文化活动,繁荣农村文化。
负责人:钟锋
(八)农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
制定农业、农机、农经、畜牧水产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科学新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农机、畜牧水产和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并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开展畜禽疾病防治,动物检疫,提供技术咨询。
负责人:周丰江
(九)综治办
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信访、民族宗教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方面的工作。
负责人:曹和平
(十)林业站
负责全镇造林绿化规划设计,做好生产进度统计及各项林业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监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工作,抓好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协助县林业局,查处林业纠纷案件。
负责人:谢湘生
(十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组)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负责人:陈华
(十二)村镇规划工作站
负责编制全乡村镇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全乡市政、绿化、市容环卫设施的养护和维修工作。
负责人:杨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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