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公开信息目录
一、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介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人民防空建设的总目标是: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布局合理的防护工程体系,灵敏可靠的通信警报体系、精干过硬的专业队伍体系、保障得力的人口疏散体系、现代化的科研和人才培育体系,努力提高人民防空的整体抗毁能力、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以应付现代战争及重大灾害事故,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采取各种有效地防护措施,与未来战争中敌人的空中袭击作斗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和减轻国民经济损失,保存战争潜力,夺取未来反侵略战争胜利。人民防空实行地方和军事机关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军事机关对本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负领导责任。
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是沅陵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2008年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三个股室:综合法规股、平战工程股、指挥通信股,下辖一个事业单位:人民防空结建管理站。
近几年来,沅陵县人民防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人武部和市人防办的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为依据,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精神,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人防建设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目标,突出做好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准备,全县人防事业保持了稳步发展的势头,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两年被市人防办评为通信警报建设先进单位和工程维护先进单位。
二、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雷明宝(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宋祖江(党组成员、副主任):分管财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行政执法大队、人防结建管理站。负责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财务、计划生育、人防法制工作。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
肖崇国(副主任):抽调县二酉大桥指挥部工作,暂不安排分管本单位工作。
万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综合股、指挥通信股、平战工程股和扶贫工作队。负责机关行政管理、文秘、工青妇、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安全生产、信访、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宣传、统战、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挥通信、平战工程、扶贫、应急管理、战备值班、绩效考核和人防指挥中心建设等工作。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政建设。
三、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设置及职责
(原人防结建管理站)
大队长:钱超群
副大队长:陈进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人防案件稽查。
负责人:胡志国
职 能:
1、编制并组织实施人防指挥通信、警报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组织制定与落实人防通信、警报保障方案;
3、组织制定和实施防空袭预案、城市人口疏散计划、专业队伍组建及训练计划;
4、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等保障方案的落实;
5、指导通信值勤管理、设备维护和业务训练;
6、配合有关机关组织战时防空管制、消除空袭后果、协调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7、指导城市居民“三防”知识教育。
负责人:陈进
职 能:
1、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人防工程建设、平战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
3、负责全县公共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上报审批、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和验收工作;
4、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的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统计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6、负责单建式人防建设项目结算与决算的审查工作;
7、指导和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平战转换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
8、制订人防平战结合优惠政策,组织指导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人:韩家龙
职能:
1、编制并检查落实人防工作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
2、协助领导处理和综合协调机关日常政务事务;
3、负责综合材料及全办性文件的起草,信息简报编发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文电档案管理、文件收发及机要保密等秘书工作;
5、负责保密保卫、联络接待、车辆管理及机关安全防范等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6、承办机关人事、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综合统计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7、负责财务计划、会计核算、机关财务、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8、贯彻实施人防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
9、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
10、负责人防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组织审核、修改有关人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11、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防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2、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防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
13、组织指导各种形式的人防宣传,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14、配合教育部门编制人防教育计划,指导在校学生的人防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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