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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20日 点击:688 【字体:

沅陵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报告

一、部门概况

部门基本情况民政局是在全县范围内代表国家依法施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惠民生、促和谐,面向基层基础、面向困难群众、面向社会,行使四大职能: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民政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2)计财股;(3)优抚安置股;(4)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事业股;(5)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6)救灾股;(7)城乡社会救助站;(8)婚姻登记管理中心;(9)老革命根据地管理办公室;(10)慈善办;(11)福利院;(12)老龄办;(13)信息核对中心。

民政局2016年末有在职人员55人,其中男33人,女22人,退休人员4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范围等

民政部门2016年整体支出

22814万元,主要是专项资金支出达到21879.1万元,基本支出达到934.9万元,资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相关专项资金配套支出三大块。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一)、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民政局2016年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两大块,全年工资福利支715.9万元,(财政发基本工资及生活补助318万元,局发各项奖励金145.7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125.3万元,退休人员工资126.9万元),局各项公务经费开支219万元。

与年初预算相比,实际支出超出年初预算,在工资福利支出方面,基本工资比年初预算增加了47%,因为在元月份的时候,根据中央和省市规定,每位干部职工每月增加了基本工资,这是在年初预算没有的。

(二)专项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16年民政专项资金支出共2187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会救助方面:

1、2016年,我县城乡低保专项资金共计发放11686.2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9213.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73万元,我县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2、2016年,我县农村五保供养专项资金共计发放1636.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442万元,本级配套资金1194.9万元;

3、2016年,我县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共计支出1561.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149万元,县级配套412万元,其中优抚医疗补助224.8万元。

4、2016年我县预算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75万元。目前,我县有17所农村敬老院。

优抚安置方面:

2016年优抚安置共支出优抚安置资金3346万元,其中: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1316万元、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金420万元、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337.51万元、54年参战退役士兵经费360.38万元,伤残军人抚恤金537.52万元、“三属”人员抚恤金153.99万元,军职、军干人员274.6万元等。

发放家庭优待金553.5万元、进疆进藏一次性奖励金20万元、立功授奖奖励金8万元、抗战老兵一次性生活补助金10万元、失散红军家属慰问金1万元、“八一”建军节慰问金85万元、六级伤残军人城镇职工医保金40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农合参保费29.76元、,退役军人生活困难临时救助金7.5万元、城镇居民优抚对象医疗保险金100.5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费支出37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偿支出150万元。军队退休人员退休费及医疗、慰问费支出20万元。

老龄事务方面:

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以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贯彻落实《湖南省老年优待办法》,完善老龄组织体系,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根据县政府2015年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研究规定,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贴。

2016年收到上级资金183.18万元,本级预算455.12万元,共638.03万元。

2016年老龄事务支出638.03万元,其中: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费591.3万元,为全县乡镇敬老院、福利院购买机构养老责任险47万元。

社会事务方面:

民政社会事务包括孤儿、困境儿童生活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生活救助,农村幸福院建设、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事务。2016年共发放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助176万元,流浪乞讨人员21500多人次,完成全县17所农村幸福院的建设,共支出525万元;殡葬服务方面,陵园建设项目是由2013年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确定的由政府全额投资的公益项目,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包括道路桥梁建设、殡仪馆建设、墓区建设三大块,2016年县陵园项目建设完成了规划设计、项目风险评估、桥梁道路勘察、可行性论证、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平整等项目前期工作。

救灾支出方面:

2016年度我县相继遭受了5次暴雨洪涝自然灾害,2次特大火灾,2016年我县救灾支出110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85420人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600多人次,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基层政权、地名区划、基层社区工作方面:

1、区划调整经费100万元,2016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23个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县预算安排区划调整工作经费100万元。

2、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精神,我县已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对我县境内的地名进行普查登记,以更准确、统一、规范和科学管理,本级财政预算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经费270万元。

3、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抓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2016年资助8万元用于牙屯堡友关社区楼建设,解决雄关社区的办公住房条件,将“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工作纳入农村社区建设内容,2016年完成“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下拨城镇社区办公经费123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在资金管理上,我们本着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以新《预算法》为指导,依法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用法规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资金行为都有章可循。二是科学合理分配,每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细化,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三是注重资金时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资金拨付,盘活资金存量,在时效内迅速落实到人到项目。

沅陵县民政局

2017年9月7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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