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职能职责,编制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单位简介、领导分工、主要职责、机构设置、联系方式;
2、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本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4、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情况,重大活动安排、开展情况;
5、政务公开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6、司法信息、普法简报;
7、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违法、违纪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类别,对违法、违纪投诉电话;
8、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年检注册、执业考核内容、程序;
9、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内容和程序;
10、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程序;
11、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内容;
12、人民调解工作内容、程序;
13、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和程序;
14、本局职责范围内其他应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4、通过本局办公楼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四)查询方式
可登录bet288365即可获取该信息。
二、内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者违法、违纪情况处罚结果;
2、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规定;
3、机关预算及执行情况;
4、机关基本建设情况;
5、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会议、文件、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依法行政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局办公室(沅陵县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县城龙泉路15号
邮编:419600
电话:0745-4235680 传真:0745-423568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154027437@qq.comn
四、公开程序
1、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信息,先由各科室提出,再由分管领导审批,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应当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依申请公开的,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监督方式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投诉。监督电话:0745-4235680,通信地址:沅陵镇龙泉路15号,邮政编码:419600。
2、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本指南将适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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