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县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根据我局“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现将《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股、室及局属二级机构对照目录,相关事项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规定。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3月12日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制定落实上级政府宏观经济调控和重大改革开放决策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三、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能源行业发展、国民经济动员、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与重大调整;
四、省授权县政府管理的重要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与调整;
五、与公共安全直接相关的重大行政措施的制定、重大调整及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等;
六、需提请上级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县政府规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相关信息
-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
上一篇:关于规范我县旅游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04-26 ]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