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部门单位>民政局>财政信息>详细内容

民政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编报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点击:908 【字体:

一、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民政局是在全县范围内代表国家依法施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惠民生、促和谐,面向基层基础、面向困难群众、面向社会,行使四大职能: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二、民政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2)计财股;(3)优抚安置股;(4)社会事务与社会福利事业股;(5)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6)救灾股;(7)城乡社会救助站;(8)婚姻登记管理中心;(9)老革命根据地管理办公室;(10)慈善办;(11)福利院;(12)老龄办;(13)信息核对中心。

民政局2015年末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男38人,女22人,退休人员25人。

三、全年财政总收入236659809元,

其中:1、上级补助收入:17597.2万元,

2、县级配套收入:6068.78万元,

四、全年总支出236659809元,

其中:1、工资福利性支出2694720元,(其中;基本工资1232932元,津贴补助146178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762152元,(其中;办公费821350元,水费18832元,电费136154元,公务接待费325427元,工会经费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699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16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有殡仪馆启动经费和建设经费、老促会工作经费及王家大院维护费、政权建设工作经费及界碑维护经费、慈善工作经费及超市启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202937元,(其中;退休费1614291元,抚恤费682246元,退职(役)55064300元,生活补助130014600元,救济费16440000元,优抚医疗费14360000元,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包含有孤儿、老龄人员、起投、40%、定救、等民政人员经费)

五、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45.8万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1万元,比上年增加1.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单位车牌号为湘4MZ559的车辆属于2015年6月省民政厅配发救灾车一台。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指标67.5万元,实际列支32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实际列支33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2015年公务接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我局单位领导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规范单位接待、严把接待关口、不进行违规接待;2、严格按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不违规开支烟酒等;3、以前年度未结清的接待费老账、因无公函等材料不能完善公务接待报账手续无法报账。

沅陵县民政局.XLS

沅陵县民政局

2016年8月24日

收藏 打印文章
责任编辑:预算股

相关信息

    没有关键字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