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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点击:952 【字体:

沅陵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局机关设以下股室:办公室、宣教股、公证律师管理股、基层股、社区矫正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政工室、行财股、法规股,有23个司法所。我局司法行政编制85个,年末实有在职干部人数79人,(其中:局机关干部31人,乡镇司法助理员48人)。提前离休人员7,退休人员46人,聘请司法辅助人员31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司法局本级。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包括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经费;及上级部门拨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既包括本级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上级政法转移支付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1944.8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113.8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11.81万元,主要是;一是普法经费增加了35万元,二是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增加65万元。三是乡镇工作补贴及公务交通补贴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增加经费70.84万元。四是上级转移增加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经费531万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费110万元。

2.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1944.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54.2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90.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15万元,主要是;一是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二是工资调整增加,三是乡镇工作补贴和公共交通补贴,四是普法宣传经费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都得到了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4.8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54.21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工资福利支出751.59元,其中基本工资231万元,津贴136.63万元,奖金140.54万元;社保归口管理统一发放退休人员工资243.4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94.26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20万元,电费1.20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2.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2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属的补助8.36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8.36万元。

项目支出共计1090.60万元

1、上级拨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51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水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培训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

2、上级拨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6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费10万元。其他支出27万元,办公费等支出5万元。

3、特定经费661万元。其中司法业务用房经费531万元,社区矫正服务中心维修经费110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试点建设经费20万元。

4、上级拨付政法转移其他业务经费316.6万元,法律援助经费17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3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11万元,其他经费275.6万元。

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为零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610.7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0.84万元,比上升8%。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增加和乡镇工作补贴增加,使行政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6.6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经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22.60万元,与上年相等。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采购预算总额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1万元。

4、公开表格13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3张表,其中司法门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申报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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