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党委行政领导分工调整
沅教字[2017]65号
关于教育局党委行政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及民办学校:
经局党委行政集体研究,现就局党委行政领导分工调整安排如下:
李红心,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联系城区督学责任区、乌宿督学责任区。
何翠文,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计财股、勤管站、综治办、党风廉政。联系官庄、北溶借母溪督学责任区。
瞿东升,副县级干部。分管教研室、仪器站、师训站、招生办,分管高考、教育学会、实验教学、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
黄 飞,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党委办、人事股、职称办、就业办、职成办(包括社会办学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和电大工作站)、档案室。联系凉水井太常督学责任区。
瞿继任,县教育局主任督学。主持教育督导工作,分管督导室、基教股、合格办、低龄办、体卫办、项目办,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麻伊洑督学责任区。
胡生贵,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审计股。
陈湘英,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扶贫工作、资助中心、信访办、电教馆、教育工会,分管局计生、宣传、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作。联系麻溪铺督学责任区。
沅陵县教育局
二○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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