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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湿地名录调查核实工作方案

作者:吴友林 来源:湿地公园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点击:475 【字体: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要求,更好地贯彻实施好《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根据省林业厅湘林护[2017]28号《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全省湿地名录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摸清我湿地公园湿地资源本底情况,经湿地公园管理处领导研究决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搞好本次调查工作,成立以湿地公园管理处向道春同志任组长,梁冬梅同志为副组长,资源保护股、科研监测股和湿地保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资源保护股杨祖华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各项调查工作的开展,科研监测股吴友林协助,具体负责统计资料汇总。

调查工作组人员。本次调查工作湿地保护站为主完成,管理处相关股室人员参加,分三个调查工作小组,具体分组为:

第一组:杨祖华、吴友林、邓秦巍负责完成沅陵镇、太常、盘古乡镇和岩屋潭水库;

第二组:唐文、曹义国、邓红玲负责明溪口、二酉乡镇;

第三组:宋胜、张宝、李光武负责完成深溪口、北溶、肖家桥、陈家滩、清浪和五强溪。

二、调查范围及内容

1、总控制调查范围: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覆盖符合湿地定义的湖南省范围内的各类湿地资源,包括面积为5公顷以上的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以及平均宽度10米以上,长度5公里以上的河流湿地。

2、内容。对所有符合调查范围的湿地调查湿地名称、湿地型、面积、分布(行政区、中心点坐标、四至)、权属、保护方式、保护管理状况等。

三、调查方法

比对湖南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数据,结合本次卫星影像图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在分发的遥感解译所获湿地类型、面具、分布及面积等信息数据基础上,通过野外调查、现地访问和资料收集,核实、完善湿地名称、边界数据、保护方式、管理机构及责任主体等数据。

四、调查时间

2017年11月28日至12月30日。

五、调查工具、劳保用品

1、准备调查所需的罗盘仪、GPS、森林掌上调查仪(PDA)、测绳、皮尺、花杆、数码相机等测量仪器。罗盘仪应统一校正,测出每台仪器的磁偏角,并校正。GPS统一测定修正参数。

2、准备智能手机,并下载奥维互动底图。

3、水壶、草帽、调查袋等劳保用品,以及创可贴等药品。

六、提交成果资料

1.统计材料:

湿地名录斑块调查表及汇总材料及光盘数据;

2.书面材料:

相关的成果报告及光盘数据。

3.图面材料:

湿地资源分布图。

七、调查经费及车辆

经预算,本次调查共需经费 元。

下乡补助:参加调查工作人员以实际下乡天数报账;

食宿车船:以实际报销;

调查工具、劳保费:实报实销;

内业资料装订、制图费:实报实销。

八、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任务较重,时间较短,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湿地名录制定操作细则》技术要求开展调查工作,要特别加强山地沼泽湿地的调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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