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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沅陵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总结

作者:政务中心 来源:政务中心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点击:573 【字体:

2017年,沅陵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2017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以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抓手,不断提高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切实做好政府各类信息的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和载体,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准则,及时、准确、全面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现正在使用的中国·沅陵政府门户网站版面于2016年9月正式上线,是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湖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要求,对原有版面进行的全新升级改版,共设置10大版块,89个子栏目。版块设置具体为:走进沅陵、新闻中心、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公共服务、政民互动、招商引资、沅陵旅游、乡镇政府、部门单位。截至11月15日,网站2017年共发布内容共20618条,通过央网转载和省网转载内容61条,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内容1636条,开展嘉宾访谈12期,政策解读类新闻专访20条。“县长信箱”全年收到群众来信231件,其中有效信件114件,可公开信件114件,信件回复率达到98%,基本做到了桩桩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同时为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把关机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充实、完善门户网站中相关栏目的内容,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利用手机报、电视、公开栏等传统公开模式,并尝试运用微博等新型公开手段,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置权力于阳光下。

(二)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1、围绕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细化重点领域政府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5年起,县直部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自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本部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公开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当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环保、住建、物价、国土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在网站设立专栏,全面推进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公开。一是不断完善了配套制度。结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界定公开内容、范围、对象、形式、时限等,二是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确定了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开设了依申请公开系统,公开受理渠道,畅通受理机制,及时、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网站依申请公开建立了“办事大厅”、“办事咨询”、“为您服务”、“公共服务”等栏目。今年所有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投诉举报。三是加强政府“12345”热线服务水平,两年来,共接到市民有效来电1263个,其中投诉类892个,占有效来电70.6%,当场答复或交相关单位现实办结892个,办结率100%;接到市长热线专办电话251个,办结251个,办结率100%。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推进事项办理简约化。

1、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精简”“集中”“规范”等关键举措,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办事效率。对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窗式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好用好电子政务平台,加快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着力推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切实成效,最大限度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2、推行国地税深度融合,优化纳税服务。在实施“一窗通办”服务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推行国地税深度融合,将国地税窗口整合到政务服务中心,做到办税设备背靠背、人员面对面,前台人员受理两家业务,后台实行办事数据共享,相互提供业务支持,共同办理。通过国地双方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系统互访、业务互学、权限互授,纳税人只需叫一个号,排一次队,到一个窗,找一个人,就能办结国地税两家的业务,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的纳税服务目标。

(四)县、乡镇、村基层政务(便民)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1、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今年,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要求,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安装税务排队叫号机、LED显示屏、脸谱指纹考勤机、互联网+监督、互联网+社保自助查询机等智能硬件设施。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税务窗口人员逐一登记编号、角色定义、服务权限授权等逻辑编辑实现了各智能设备的高度集成应用,实现全县审批服务“一张网”。同时,在服务大厅柜台上摆放宣传资料和业务办理指南,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及业务流程,在服务大厅安置饮水机、休息座椅、雨伞等人性化服务设施,构建和谐有序的办事环境,做到大厅服务区功能明确、设施齐全,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和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以“勤政、廉洁、高效、便民”为原则,进一步公开了办理事项、时限、条件、依据、收费标准等,公示各单位办理人员及其联系方式,实行挂牌上岗、摆放便民服务手册、设立举报箱和意见箱。各办事窗口按照“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的审批运行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并联审批、预约服务、全程代办等工作制度,为广大群众和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017年元月至11月,共接待咨61078人次,受理业务43154件,办结42886件,累计税费41154.7968万元,即办件办结率达100%,承诺件办结率达92.7%。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行情况。

从2013年起,我县在原有的基础上, 各乡镇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利用现有办公场所,采取不同的方式加强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目前,我县21个乡镇建立了23个便民服务中心,统一设置了党政综合、住建国土、公安户籍、财政扶贫、人口计生、社会保障、民政优抚、农业综合等窗口,可直接办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92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窗口根据办理事项的服务流程、所需材料及收费情况,制作了便民服务指南或便民服务卡供群众取用;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便于群众联系和监督。

2017年元月至11月,23个便民服务中心共收件47038件,办结45430件,办结率96.58%。

3、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运行情况。

全县所有村居设立了便民服务代办点,便民服务代办点设在村居的组织活动中心,由县政府统一制作牌匾挂牌。代办点设立便民服务公示栏,将服务项目、内容在公示栏中予以公示,解决群众“到哪里去办事,怎样才能办好事”的问题,并公布代办员和代办事项的相关信息,村级代办员原则上由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和计生专干担任,并实行代办员每周或每月到代办点集中办公一天的工作制度。2017年元月至11月,全县共代办事项28049件。

二、2018年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按国务院和省市要求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缩短审批时限,按省市要求编制办事指南,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效率。对各进驻部门(单位)“两集中、两到位”情况进行督查。继续加大对社会中介服务行为的日常监管力度。

(二)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政务公开提升年活动,线上公开和实体公开并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力促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程、全面公开。

(三)推进服务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做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其次完善代办服务。要提供“保姆式”服务,让审批服务更接地气。在乡(镇)、村(社)建立代办员队伍,对与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实行全程代办,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服务。

(四)推进结果公开,各级各部门都要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六)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新审批管理方式,大力推行和规范网上审批,按要求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办理业务。继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督。推进行政审批诚信体系建设,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实现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和管理。为完成2018年底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延伸覆盖到村(社区)做好网络平台保障。

(七)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行政职权清理为先导,以流程再造为新起点,突出标准化、规范化、简洁化“三化”特点,积极实施行政许可标准化项目清单,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内容设置,拓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项目,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编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编制水平。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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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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