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友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五湿字〔2017〕3号
关于吴友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湿地保护管理站、各股室:
经研究同意:
吴友林同志任科研监测股股长,免去其资源保护股股长职务;
杨祖华同志任资源保护股股长;
免去李平整同志陈家滩湿地保护管理站站长职务。
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7年2月6日
主题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 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林业局、相关乡镇
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2017年2月6日印发
(共印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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