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YLDR─2017─00010
沅政发〔2017〕17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本级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有关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7〕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5〕24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权力项目的通知》(怀政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保留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177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0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2项,承接国务院、省级和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20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梳理和优化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大力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保留的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77项)
2.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项)
3.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4.承接国务院、省级和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20项)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
附件1
保留的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77项)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 注 |
1 | 行政许可 |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审批 | 《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国家民委令第2号)第十八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沅陵县民族事务委员会) | |
2 | 行政许可 | 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审批 |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第八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
3 | 行政许可 | 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含重建)、改建、扩建和登记 | 1.《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2.《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第十三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
4 | 行政许可 | 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和教徒培训班审批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第三十六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
5 | 行政许可 | 县内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6项 |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沅陵县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 | 行政许可 | 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号公告) | 县宗教局 | 省政府第271号令下放事项目录第36项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7 | 行政许可 | 归侨、侨眷祖屋祖墓的迁移和挖掘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8号)第十五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沅陵县外事侨务局承办) | |
8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正)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第九条 |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9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10 | 行政许可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 | 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 |
11 | 行政许可 | 使用袋装水泥许可 | 《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2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 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2 | 行政许可 | 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审查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2号) 第十三条 | 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3 | 行政许可 |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 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四条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七条 | 沅陵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14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教师资格的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三条 、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三条 | 沅陵县教育局 | |
15 | 行政许可 | 校车使用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7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沅陵县教育局承办)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16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离、登记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等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四条 | 沅陵县教育局 | |||||
1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举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资质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 沅陵县教育局 | |||||
18 | 行政许可 |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许可证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修正)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二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19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0 | 行政许可 | 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三十三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1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2 | 行政许可 |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3 | 行政许可 | 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第十条 2.《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三条、第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第十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24 | 行政许可 | 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第四条 2.《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9号)第四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第37项 | 沅陵县公安局 | |||||
25 | 行政许可 | 保安员证核发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第十六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6 | 行政许可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1.《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86号)第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 沅陵县公安局 | |||||
2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集会游行示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8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大型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沅陵县公安局 | |||||
29 | 行政许可 |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四十八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30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机动车登记、临时通行牌证及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八条、第十三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31 | 行政许可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17号)第二十四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32 | 行政许可 | 非机动车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十八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33 | 行政许可 | 影响交通安全的道路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三十二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34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审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 沅陵县公安局 (交警大队) | |||||
35 | 行政许可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 沅陵县民政局 | |||||
36 | 行政许可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沅陵县民政局 | |||||
37 | 行政许可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2年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 沅陵县民政局 | |||||
38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核,殡仪服务站、骨灰堂、殡仪馆、火葬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修正)第八条 | 沅陵县民政局 | |||||
39 | 行政许可 | 县内跨行政区域的募捐活动许可 | 《湖南省募捐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委员会公告第45号)第七条 | 沅陵县民政局 | |||||
40 | 行政许可 | 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2.《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第三条 | 沅陵县财政局 | |||||
41 | 行政许可 | 财政补助补贴事项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86号)第六十一条 | 沅陵县财政局 |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
42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学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第十二条、第十七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3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六十九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4 | 行政许可 |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号)第72项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第四十七条。 3.《湖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公告第61号)第十七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5 | 行政许可 |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九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6 | 行政许可 | 设立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事部第4号令)第八条 3.《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2014年11月26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7 | 行政许可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三条、第六条 |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48 | 行政许可 |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9号)第十七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3项 |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 |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49 | 行政许可 |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许可 | 《湖南省城镇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1997年1月24日湖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2002年修正)第五条 |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 | |
50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用地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 | |
51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采矿权及转让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六条 2.《湖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9年6月4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 | 沅陵县国土资源局 | |
52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设置、撤销渡口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三十五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沅陵县交通运输局承办) | |
53 | 行政许可 | 县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批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正)第二十五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54 | 行政许可 |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35项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55 | 行政许可 | 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第八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委托下放 |
56 | 行政许可 | 在港口区域内兴建与改造建筑物和构筑物、使用港区岸线、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设置非港航业务标志以及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的许可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2010年修正)第八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57 | 行政许可 | 在内河通航水域、岸线上进行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二十五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58 | 行政许可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国发〔2014〕50号第26项下放 |
59 | 行政许可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二十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0 | 行政许可 | 船舶在内河通航水域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的物体及拖、放竹木等物体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1 | 行政许可 | 在港口区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2 | 行政许可 | 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五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3 | 行政许可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 第三十二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4 | 行政许可 | 在港口的船舶冲洗、排放、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二十八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5 | 行政许可 | 港口区域外码头建设审批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2010年修正)第十三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66 | 行政许可 |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三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7 | 行政许可 | 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的专用场所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七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8 | 行政许可 | 在通航河流上兴建临河、跨河、拦河的工程建设及其他设施有关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 | 《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2010年修正)第十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69 | 行政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0 | 行政许可 | 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国务院令第187号)第六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1 | 行政许可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申报人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73项直接下放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72 | 行政许可 | 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设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修正)第十条、第四十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3 | 行政许可 | 更新砍伐县级公路护路树木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二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六条 3.《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第十九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4 | 行政许可 | 在本县范围内超限运输和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在公路上行驶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5 | 行政许可 | 涉路(桥)施工活动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七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13号)第十九条 | 沅陵县交通运输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76 | 行政许可 | 非主要农作物(含食用菌栽培种)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77 | 行政许可 | 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审核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0号)(2013年修正)第十四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78 | 行政许可 | 在基本农田保护外的其他农用地集中处置或者堆放固体废弃物审核 | 《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0号)(2013年修正)第十三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79 | 行政许可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作物、水生植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04号)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80 | 行政许可 | 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规划审批 | 《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第八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根据职能调整划入县农业局 |
81 | 行政许可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 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63号 )第十八条 2.《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2012年修正)第十九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2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员牌证照核发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63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3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第二十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4 | 行政许可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5 | 行政许可 | 动物诊疗许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一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6 | 行政许可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87 | 行政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8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水产苗种生产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六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89 | 行政许可 | 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十一条 | 沅陵县人民政府(沅陵县农业局承办) | |
90 | 行政许可 | 在天然水域内捕捞珍稀濒危贝类往外省运输审批 | 《湖南省渔业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8号)(2010年修正)第二十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91 | 行政许可 | 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九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92 | 行政许可 | 渔业船舶登记发证、牌照及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93 | 行政许可 | 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 沅陵县农业局 | |
94 | 行政许可 | 占用农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0项 | 沅陵县水利局 | |
95 | 行政许可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 沅陵县水利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96 | 行政许可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及生产作业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正)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9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98 | 行政许可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和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正)第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八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99 | 行政许可 | 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100 | 行政许可 | 防洪大堤堤顶或戗台兼作公路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五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101 | 行政许可 | 水库大坝注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102 | 行政许可 | 蓄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及洪泛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正)第三十三条 | 沅陵县水利局 | |
103 | 行政许可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04 | 行政许可 | 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11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05 | 行政许可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9年修正)第十八条 2.《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2010年修正)第十二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06 | 行政许可 | 县辖区(城市除外)移植古树名木审批 | 《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12年修正)第十四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0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78号)(2011年修正)第十七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12年修正)第十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08 | 行政许可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2.《湖南省林业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201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09 | 行政许可 | 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核发 | 《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201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林业局 | |
110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二十条 | 沅陵县商务和粮食局 | |
111 | 行政许可 | 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发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2013年修正)第九条 | 沅陵县商务和粮食局 | |
112 | 行政许可 | 演出经纪机构举办组台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 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13 | 行政许可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4 | 行政许可 | 娱乐场所管理审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九条、第十二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5 | 行政许可 | 设立出版物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1.《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第三十五条 2.《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第三十二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6 | 行政许可 | 设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和重新审核登记(含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或者对营业场所进行改建、扩建,变更计算机数量或者其他重要事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四条、第十三条事项)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7 | 行政许可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第三十八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8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印刷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九条、第十一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19 | 行政许可 | 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不含宗教内容)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十八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20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第七条、第十四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21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广播电视管理审批 |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09项 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6号)第七条 4.《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第八条、第九条 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03项 6.《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第十二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22 | 行政许可 | 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 |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令)第三十二条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23 | 行政许可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 | 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
124 | 行政许可 | 卫生许可证核发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第四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令)第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二十九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25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其执业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四条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4.《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26 | 行政许可 | 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及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27 | 行政许可 |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1998年9月28日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0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28 | 行政许可 | 传染病菌(毒)种三类使用单位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1年修正)第二十六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129 | 行政许可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0项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130 | 行政许可 | 外籍医师在怀(沅陵县境内)短期执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9项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市级委接下放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31 | 行政许可 | 再生育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32 | 行政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及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许可 |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8号)(2004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2.《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33 | 行政许可 | 实施恢复生育手术审批 |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2015年修正)第二十三条 |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134 | 行政许可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第五十七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13年修正)第七条 |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 | |
135 | 行政许可 | 环境保护拨款、贷款贴息项目竣工验收 | 《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湘财建〔2015〕100号)第二十二条 |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 | |
136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二十条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10年修正)第八条 |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4、5、6、7、8、9、10、11、12、13、14、15、16、17项将水利类等14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直接下放,作为此项的子项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 注 |
137 | 行政许可 | 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正)第二十条 | 沅陵县环境保护局 | |
138 | 行政许可 | 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004年修正)第十九条 | 沅陵县统计局 | |
139 | 行政许可 | 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 | 《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湖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2004年修正) 第十二条 | 沅陵县统计局 | |
140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 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141 | 行政许可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条、第十九条 2.《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附件1中第51项、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中第514项保留。 | 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142 | 行政许可 | 危险性较小的地热、温泉、矿泉水、卤水、砖瓦用粘土等资源开采活动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省属企业除外) |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 2.《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8号)第二十六条 3.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第32项 | 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43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及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正)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第六条 | 沅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144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企业、农民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2014年修正)第三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2014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九十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三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 7.《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令第596号)(2014年修正)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45 | 行政许可 | 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审批和广告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正)第二十九条 2.《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6号) 3.《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第四条 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3号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46 | 行政许可 | 企业名称核准(含预核)、变更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1号)(2014年修正)第二条、第八条、第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号)(2014年修正)第二条、第八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47 | 行政许可 | 食品流通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48 | 行政许可 | 餐饮服务许可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二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49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三十八条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项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50 | 行政许可 | 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许可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50项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51 | 行政许可 | 计量检定人员资格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沅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52 | 行政许可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三十条 | 沅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53 | 行政许可 | 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正)第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
154 | 行政许可 | 制售分离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核发 | 《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9号)第十四条 |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55 | 行政许可 | 人防工程修建、利用审批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4号)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 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156 | 行政许可 | 拆除、迁移人防工程及防空警报通信设施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 | 沅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
157 | 行政许可 | 权限内使用档案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年修正)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第十七条 | 沅陵县档案局 | |
158 | 行政许可 | 在怀(沅陵县)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备案 |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3号)第十七条 | 沅陵县地震局 | |
159 | 行政许可 | 在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核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正)第二十四条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9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第十一条 | 沅陵县地震局 | |
160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修正)第三十五条 2.《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23号)第十九条 | 沅陵县地震局 | |
161 | 行政许可 | 拍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包含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第三十五条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58项。 | 沅陵县文物管理所 | |
162 | 行政许可 |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 沅陵县文物管理所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63 | 行政许可 | 在县级及县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 沅陵县文物管理所 | |
164 | 行政许可 |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举办展览需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 | 沅陵县文物管理所 | |
165 | 行政许可 | 县级及县级以下不可动文物管理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沅陵县文物管理所 | |
166 | 行政许可 | 进入湿地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活动许可 | 《湖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第十九条 | 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
167 | 行政许可 | 进入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2011年修正)第二十八条 | 湖南借母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
168 | 行政许可 |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 沅陵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
169 | 行政许可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核准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第六条 | 中国人民银行沅陵县支行 | |
170 | 行政许可 | 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 | 中国人民银行沅陵县支行 |
序号 | 类别 | 事项名称 | 实 施 依 据 | 实施主体 | 备注 |
171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 沅陵县公安消防大队 | |
172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 | 沅陵县公安消防大队 | |
173 | 行政许可 |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2.《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3.《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4.《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6.《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第二十四条 | 沅陵县气象局 | |
174 | 行政许可 |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使用非气象主管部门提供的气象资料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四条 | 沅陵县气象局 | |
175 | 行政许可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 第三十三条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第十三条 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7号)第十二条 | 沅陵县气象局 | 市级直接下放 |
176 | 行政许可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年修正)第三条、第十六条 | 沅陵县烟草专卖局 | |
177 | 行政许可 | 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 | 《湖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2012年修正)第十七条 | 沅陵县盐务 管理局 |
附件2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
1 |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 | 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国发〔2017〕7号第2项取消 |
2 |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县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 国发〔2017〕7号第5项取消 |
3 | 公章刻制审批 | 县公安局 | 《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国发〔2017〕7号第9项取消 |
4 |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国发〔2017〕7号第13项取消 |
5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县水利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发〔2017〕46号附件2第3项取消 |
6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实施条例》 | 国发〔2017〕46号附件2第4项取消 |
7 | 国内海洋渔业船舶制式电台执照审批 | 县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国无管〔1996〕13号) | 国发〔2017〕46号附件2第5项取消 |
8 | 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 | 县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 国发〔2017〕46号附件2第8项取消 |
9 |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 县水利局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发〔2017〕7号第14项取消 |
10 |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审批 | 县水利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国发〔2017〕7号第15项取消 |
11 | 国内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 | 县农业局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2年第10号,2004年7月1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7〕7号第5项取消 |
12 | 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 县农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国发〔2017〕7号第18项取消 |
13 | 复印打印业务审批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新闻出版总署2001年第15号令,2015年8月28日予以修改) | 国发〔2017〕7号第25项取消 |
14 | 在古建筑内安装电器设备审批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发〔2017〕7号第37项取消 |
15 | 在古建筑内设置生产用火审批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国发〔2017〕7号第38项取消 |
16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的许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 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取消该许可 |
17 | 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 县民政局 | 《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民发[2007]103号)第五条 | 《民政部关于做好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决定取消该许可 |
18 | 权限内转移危险废物许可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县级环保局无权 |
19 | 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务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2015.1.1起施行)删除了此条。 |
20 | 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变更申报登记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2015.1.1起施行)删除了此条。 |
附件3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类别 |
实施机关 |
调整意见 |
备 注 |
---|---|---|---|---|---|
1 | 电力行政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 |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新 增 | 湘政发〔2017〕15号第4项,由省级保留变更为市县属地管理 |
2 |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监督 | 行政监督 | 县商务和粮食局 | 新 增 | 湘政发〔2017〕15号第22项,由省级保留变更为市县属地管理 |
3 | 转播、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违规插播、替换、遮盖广告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违规播放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新 增 | 湘政发〔2017〕15号第29项,新增为市县属地管理事项 |
4 | 违法未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取 消 | 湘政发〔2017〕15号第2项、怀政发〔2017〕6号附件5第4项取消 |
5 | 违反建设项目“试生产”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环境保护局 | 取 消 | 湘政发〔2017〕15号第9项、怀政发〔2017〕6号附件5第5项取消 |
6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环境保护局 | 取 消 | 湘政发〔2017〕15号第10项、怀政发〔2017〕6号附件5第6项取消 |
7 | 生产经营单位编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培训记录,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取 消 | 湘政发〔2017〕15号第31项、怀政发〔2017〕6号附件5第7项取消 |
8 | 旅行社未制止履行辅助人的非法、不安全服务行为;或者未更换履行辅助人 | 行政处罚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新 增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 |
9 | 旅行社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新 增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第三十五条 |
10 | 风险提示发布后,旅行社未按照要求根据风险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 行政处罚 | 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 新 增 |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第三十六条 |
11 | 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 | 行政确认 | 县环境保护局 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 |
12 | 防治污染设施的拆除或闲置许可 | 行政确认 | 县环境保护局 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修订2015.1.1施行)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
附件4
承接国务院、省级和市级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
1 |
船员适任证书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县地方海事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国务院令第49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0 年 第 1 号) |
国发〔2014〕50号第下放事项目录26项 |
2 |
改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
县宗教局 |
《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湖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号公告) |
省政府第271号令下放事项目录第36项 |
3 |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申报人员和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 |
县交通运输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
国发〔2015〕11号附件1第73项直接下放 |
4 |
水利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4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5 |
农、林、牧、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5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6 |
地质勘查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6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7 |
煤炭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7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8 |
石油、天然气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跨县市区除外)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8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9 |
金属制品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9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0 |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0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11 |
机械电子类项目(不含分割、焊接、酸洗或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1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2 |
植物油加工、水产品加工、乳制品加工、蛋品加工、制糖、糖制品加工、卷烟、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印刷、文体娱乐用品制造、磁材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2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3 |
纺织化纤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3号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4 |
民航机场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4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5 |
城市交通设施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5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实施机关 |
设 立 依 据 |
备 注 |
16 |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煤气供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市政管网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6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7 |
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类项目(不含医院、专业实验室、旅游开发、加油加气站、殡仪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 |
县环境保护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 |
怀政发〔2016〕4号附件5第17项直接下放,此项作为沅政发〔2014〕4号附件1第117项的子项 |
18 |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核发 |
县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项 |
怀政发〔2017〕6号附件3第1项直接下放 |
19 |
第Ⅲ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变更、延续、补办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
怀政发〔2017〕6号附件3第2项委托下放 |
20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三十条 |
怀政发〔2017〕6号附件5第11项委托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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