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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点击:953 【字体: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沅陵县森林公安局是正科级行政政法单位,实行县政法委统管,县公安局和林业局双重业务指导。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侦办全县森林火灾、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依法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森林火灾预警、宣传,适时开展基层乡镇的巡视督查,做好森林火灾日常接报警工作,实行接报警应急处置流程,组织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及专业队伍建设。

3、负责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4、负责全县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5、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及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沅陵县森林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机关内设办公室、刑侦治安队、森防办、法制股、督察室、装备财务股等6个股室队。下设官庄森林派出所、五强溪森林派出所等9个派出所。全局统一财政预算决算,实行财务统一管理。截至2016年底,全局有编制60人,在职在岗民警53人,退休民警32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

(一)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森林公安局2016年总收入1382.52万元,本年支出1187.3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5.14万元。本年支出较上年增加147.19万元。

(二)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收入1382.5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收入1376.52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

(三)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总支出118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5.36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1.09%,项目支出462.01万元,占全年总支出38.91%。

(四)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76.52万元,比上年增长32.33%。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7.37万元,比上年增长14.15%。年末结转结余189.15万元。

(五)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87.37万元,比上年增长14.1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基本支出725.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9.4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42.90%;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5.93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8.19%。

项目支出462.01万元,其中,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支出300.8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25.34%;林业执法与监督支出79.3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68%;森林防火支出81.82万元,占全年总支出6.8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支出725.36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支1.69%。原因:由于离退休人员退休金调整所引起。

项目支出462.01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支7.60%。原因:因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功能科目“林业执法与监督”)规划较晚,并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拨付开支造成预算超支。

(六)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725.3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13.05万元,占基本总支出56.94%。主要为财政统发人员工资津贴。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5.91万元,占基本总支出36.66%。主要为退休人员退休金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45.61万元,占基本总支出6.29%。主要为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0.79万元,占基本总支出0.11%。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2.75万元,比年初控制数节约70.9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4万元,比年初控制数节约67.06%,比上年实际减少38.38%。减少原因:积极推行车改政策,减少公车数量,并压缩节约相关开支,致使车辆运行费进一步减少。

公务接待费3.11万元,比年初控制数节约86.24%,比上年实际减少30.89%。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省委九项规定,实行公函接待和接待标准制度,使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因公出国(境)费部门预算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截至2016年底留存警车5辆,已按程序处置警用车辆10辆,本年没有新增购置车辆。车辆运行费每车实际支出5.9万元,主要包括车辆保险、维护保养、油料消耗、车辆通行费等。

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开支。中央、国家机关、省、市来沅住宿标准,处级及以下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30元。工作餐每人每天100元,中晚餐每人每餐不超过50元。并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人数。

3、严控因公出国(境),未纳入预算。

(八)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收支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1万元,比2015 年减少29.24万元,降低了39.06%。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方面,上年因组织全县范围内的森防培训会议,本年没有相关安排,会议费节约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因上年加强乡镇森林防火基础工作考虑,给部分乡镇拨付森防经费,本年基于实际情况、没有拨付,节约相关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固定资产账面总额361.43万元,其中,共有车辆5辆,全部为一般执勤执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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