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安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中重大问题。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沅陵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一家二级机构。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机关及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安监局归口管理的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资金、安委会工作资金及安全生产督查组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476.6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02.05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万元,上年结转52.54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47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0.49万元(含上年结转52.54万元、罚没收入10万元),公共安全126.2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14.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87.9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目标管理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及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178.88万元;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36.26万元和退休工资38.3万元、奖励金等34.51。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6.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差旅费、车辆运行、安全生产督查组人员工资、津贴、安委会办公费;对上级公务接待、执法设备购置、培训费奖励金,乡镇安监监管人员津贴等方面。
四、上年结转52.54万元。
基本支出52.54万元,主要用于绩效工资、目标管理奖金等20.8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1.65万元。
五、罚没收入10万元,用于目标考核奖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零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度下达公务接待指标11.7万元,较2015年减少0.7万元,2016年下达车辆运行指标8万元,车辆购置费为零。出国(境)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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