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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点击:769 【字体:

 

一、统计局主要职能职责

沅陵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各县直单位、驻沅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

3、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制订政策、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设。

4、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5、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6、管理农村调查队、城市调查队,调查与监测农村居民、城市居民生活消费水平。

7、承办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统计岗位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等工作。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统计局主要工作任务有以下几方面:一、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正式登记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宣传发动、领导小组的成立、普查人员抽调、业务培训、普查登记前各项物质准备等等);二联网直报工作;三、粮食监测抽样调查工作;四、城乡住户一体化抽样调查工作。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统计局有机关本级和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局内设办公室、一产业股、二产业股、三产业股、综合法规股、计算站6个职能股室;统计局共有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7人,事业编10人,工勤1人,现有在岗干部职工25人, 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1人。

四、收支预算情况

(一)收支编报口径

统计局预算草案编报口径按《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及编制口径表》确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304.04万元, 其中,经费拨款276.9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7.11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30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4万元,项目支出85万元。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19.04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85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统计局机关85万元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40万元,主要依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用途商品和服务支出,测算标准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装备购置费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4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

联网直报15万元,主要依据国家统计局要求,用途商品和服务支出,测算标准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工会经费3.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

粮食监测10万元,主要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用途商品和服务支出,测算标准印刷费1万元、差旅费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经费拨款。

城乡住户一体化20万元,主要依据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用途商品和服务支出,测算标准差旅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其中15万元是经费拨款,5万元是非税收入拨款。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零。

(六)、“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统计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为:公务接待19万元;公车运行及维护费12万元。“三公”经费按2016年控制数额,公务接待费13.5万,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统计局沅陵县2016年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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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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