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农村合作医疗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 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一)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农村合作医疗业务管理,基金管理,审核合作医疗的补偿费用,承办医疗补偿报销事项审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参合农民台帐,信息档案,以及发放农村合作医疗证。
(二)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一个机构组成属于参公单位。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如下:我办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7人,其中在编人员17人,退休1人。
(三)决算编报范围
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沅陵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分析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本年收入16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4.3万元,其他收入0元,本年决算总收入164.3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164.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决算总支出164.3万元。(说明:决算报表内总收入和总支出为22911.5万元,其中22747.2万元为医疗报销基金,不属于我办部门经费收入与支出)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133.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0.8万元。
人员经费主要为:基本工资4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7%,津贴补贴30.83万元占总支出的19%,奖金1.58万元占总支出的1%,其他社会保障费8.73万元占总支出的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7万元占总支出的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5万元占总支出的25%。
日常公用经费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30.8万元占总支出19%,包括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0.7万元、维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4.4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7万元。
(三)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说明:201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4.8万元,实际用款4.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6万元,实际用款4.3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控制数:4.5万元,实际用款4.4万元,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了-8%,原因:我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12万元(2016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控制数比2015预算控制数增加了6万元原因为:我单位有两台车,按照预算控制数应下达12万元,因为领导单位系统出了问题,2015年少下达了6万元车辆维护费,后与相关领导单位接洽,说明了情况,问题得到了解决。在2016年的预算控制下达数增加另一台车的款项。) 2016年实际用款3.4万元。2016年比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0.9%。原因:我办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车辆油耗、维修保养费用单车核算;进一步加强了车辆管理,尽量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四)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年末,资产总额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5万元,固定资产61.5万元,(其中有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2辆,价值37.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4万元)
四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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