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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合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年03月27日 点击:297 【字体:

大合坪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大合坪乡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底。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合坪办公室联系(电话:0745—440519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大合坪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7年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朱国志为组长、乡长李海平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办公室为责任部门,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工作。同时,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规范工作,健全平台。根据相关要求,我乡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分阶段逐步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将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3、加强管理,确保到位。全体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成员努力做到信息公开工作常抓不懈,不断研究制定和调整切实可行的方法、方案,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确保按时、按要求、按质量地完成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乡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由于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有关的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主要问题。一是宣传教育培训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影响不全面,导致镇信息公开工作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

(二)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在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对《条例》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执行《条例》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三是抓好主动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推进财政资金信息、重大民生信息、社会普遍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四是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未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未及时响应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为进行纠正、问责和查处,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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