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官庄百姓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的公告
沅陵官庄百姓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及相关单位:
经查,沅陵官庄百姓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系本局核准登记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其行为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我局拟定对沅陵官庄百姓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营业执照依法予以吊销。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沅陵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沅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名单
2018年4月18日
附件:
1 沅陵官庄百姓园米业有限责任公司
2 沅陵县旺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 怀化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沅陵分院
4 沅陵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5 沅陵县官庄农机中心服务站
6 沅陵县久鼎木业有限公司
7 沅陵县安心食品有限公司
8 沅陵县楠木铺乡农业技术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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