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文件;负责全县范围内工伤保险基金的征缴、保险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及基金管理;负责编制工伤保险基金的预决算按时准确真实上报工伤保险各类财务报表;受理参保人员的业务咨询,做好相应的配套服务工作;承办市处、县委、县政府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沅陵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本中心基本运行的人员支出和征缴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2.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2.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6.7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经费拨款较去年增加6.7万元;二是2017年预算时有其他收入10万元,2018年预算有其他收入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项目中工资、津贴的增加 (2017预算时没有做工资及津贴的支出,是由人社局做的)。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2.1万,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4.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奖金。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待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中心运行经费28.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万元,上升9%。主要原因征缴扩面难度加大,造成征缴经费成本逐年增高,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
3、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4、公开表格10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0张表。因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0张表。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沅陵县工伤保险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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