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三)负责拟定全县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城市管理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四)负责行使县城规划区内及重点建制成区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绿化地、城市排水设施、户外广告设置、出租汽车“三证”的行政许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 本部门由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本局实有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人员编制数为100人,实有人员164人,其中在编人员91人,临时人员68人,退休5人。
部门收支概况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1256.16万元,公共财政拨款1024.16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有120万元,其他收入11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1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和整治街道劳务费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支出1256.1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6.16万元,主要是:一是人员工资增加,二是道路整治,整治成本增加。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4.1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688.43万元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35.57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5.31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4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特定项目费53万元;协管员工资194.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240万元,比2017年减少8万元,主要是人员的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减少。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8年“三公经费”为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因公出国(境)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基本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预算暂无采购计划。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2018年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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