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326

沅陵县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业余创作团体管理、业余文艺创作组织、指导乡镇文化站业务工作和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信息采集、申报、保护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沅陵县文化馆。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是本单位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其他等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各项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314.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72.3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1.8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38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公务费、上级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的增加。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314.1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18万元,其中,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7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11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13万元,2、对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2018年支出比2017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资、津补贴的调资政策执行致使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7年有所增加,二是傩戏保护及上年结转等专项经费支出的增加。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4.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9.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5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专项业务费等。其中:

A免费开放17万元。资金来源于2018年上级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免费开放群众文艺场馆,音乐场馆,举办公益性讲座、展览、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公益性文化活动。

非遗保护10万元。资金来源于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用于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材料收集整理、申报、保护。上年结转资金113万元。包括辰州傩戏、沅陵传统龙舟赛、群众文化经费,主要依据是(湘财教指[2016]124号)文件,(湘财教指[2016]135号)文件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收入,用途为沅陵辰州傩戏传承活动、展示推广、保护。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沅陵传统龙舟赛各种技法有效传承傩戏堂维修15万元,主要依据是(湘财教指[2016]219号)文件,资金来源于上级补助收入,主要用于傩戏堂修缮。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

2018文化馆群众文化经费135.38万元,比去年增加2.76万元,主要是因为各项工作任务难度加大,直接造成工作成本逐年增加,使群众文化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车辆运行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出国(境)预算为零。我馆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馆“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及其他服务预算10万元

4、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部门收支总表》《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入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支出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等31张表,因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群众文化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文化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