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290

沅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沅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位于鸳鸯山,副局级,为县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属县级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管理部门,内设办公室、业务法规股、执法队、财务室四个股室馆,主要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沅陵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经费性质为全额财政拨款,人员编制数26人,在职人数20人,退休人员为6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是本单位预算,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罚没款收入;支出包括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特定项目。

1.收入预算。本单位2018年预算收入284.4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经费拨款259.40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罚没款收入25万元。 (其中包括每年20万项目收入)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赁及执法,与2017年总收入244.85万元相比,增加39.55万元,增加0.13%,增加原因是因为公车改革人员经费增加。

2.支出预算。本单位2017年预算支出284.4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经费拨款支出预算259.40万元:一、工资津贴支出161.20万元:(工资93.10万元,津补贴49.2万元,年终一个月奖金6.9万元,全年目标考核奖10万元,生育保险、工伤保险2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万元(其中水费0.3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13.5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福利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15.5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万元:(退休费34.7万元)。与2017年总支出231.91万元相比,增加52.49万元,增加0.18%。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包括补发工资及车补)

3.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罚没款收入支出预算25万元。(用于年底目标考核奖发放)

4.项目预算支出2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元(租赁费13万元,印刷费2万元,办公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84.4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4.4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党建工作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专项业务费等。其中:(租赁费13万元,印刷费2万元,办公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经费63.5万元,比2017略有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公车改革和各项工作任务难度加大,直接造成工作成本逐年增高,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与2017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和无因公出国(境)费。主要原因为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公务接待费严格遵照县有关规定不超标准不超范围.

3、公开表格31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31张表,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4、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文化综合执法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