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分工
李 弘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主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面工作,实施“一岗双责”,对局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负全面责任。
龚明才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财务、计生、公车管理、妇女、工会、宣传、统战、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工人事、老龄、关工委、政务公开、党群战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股、公车办、人教股,实施“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负责。
何儒振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物业管理、基建、环卫、绿化、文明创建、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管理、消防、禁毒、食品药品安全、机关食堂、办公用房规范管理等工作。分管物业管理股、保卫股(机关保卫科)、房管办工作。实施“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安全生产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负责。
杨鹏飞 机关支部书记、主任科员 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协助局长抓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党建、精准扶贫、联乡驻村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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