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沅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沅发[2015]9号)和《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沅委[2015]8号)等文件精神,设立沅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挂沅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沅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沅陵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湘编办【2016】27号)精神和《关于沅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下属机构更名的批复》沅编委[2017]1号文件,2017年1月21日沅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其基本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产(商)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酒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沅陵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括保障局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67.1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144.0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0万元,上年结转253.1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3.65 万元,主要是:一是本级单位增加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336.07万元;二是本级单位增加非税收入36.98万元,三是本级单位上年结转增加15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5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3.65万元,主要是:一是基本支出增加451.07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72.58万元。
四、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7.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166.9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00.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1、特定经费144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
2、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5万元,主要用于大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大做好消费教育引导工作。
3、流通执法专项10万元,主要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确保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4、打击传销专项5万元,主要是保持无传销示范县称号,创建无传销示范乡镇、村、街区。
5、碣滩茶茶叶品牌管理专项10万元,主要是用于负责碣滩茶品牌宣传,掌握碣滩茶商标管理情况和市场运行情况。
6、商标经费专项10万元,主要是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活动,培育著名商标3个,地理商标1个。
7、食品监督抽查检验专项10万元,主要是加强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加强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8、抽样检测专项20万元,主要是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深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9、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20万元,主要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食品安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重大案件查处奖励等制度机制。
10、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专项10万元,主要是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11、工业产品质量定期检验专项10万元,主要是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国家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2、农产品抽检专项30万元,主要是负责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依法查处农产品安全违法行为。
13、上年结转专项经费116.27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全局机关运行经费45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29.02万元,上升5.8%。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9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48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取消公务用车,只保留10台执法执勤车辆。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情况
4、预算公开表格20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20张表,其中我局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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