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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6年08月31日 点击:721 【字体:

沅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财政决算编报说明

一、2015年部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定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二)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三)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四)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五)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毒性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中药品保护制度。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我局“突出重点”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县餐饮食品、药械安全监管工作的新突破。1、继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2、加强餐饮食品和药械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员情况:药监局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全额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在职干部人数27人,退休人员2人。

四、2015年全年收入合计2853510元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53510元。

五、2015年全年支出合计2853510元

1、工资福利支出1693823元;其中:1、在职人员工资 547199元、津贴772475元,奖金124334 元、社会保障缴费133254元、绩效工资10180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59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 993425元,其中:办公费150587元,印刷费102603元,水费8152元,电费13514元,邮电费26583元,物业管理费18250元,差旅费151442元,维护费65210元,租赁费2400元,会议费1000元,培训费17638元,公务接待费84522元,专用材料费1816元,劳务费49731元,委托业务费3240元,工会经费28357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87063元,其他181317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262元,其中:奖励金166262元。

六、“三公”经费增减情况及说明:2015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585元,比上年度减少98017.01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063元,比上年度减少32721.01元;公务接待费84522元,比上年度减少65296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0次,接待600人次。2015年度“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

沅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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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预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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