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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作者: 来源: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点击:642 【字体:

一、 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1、主要职能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县委政府机关事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国资物业管理,全县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公务车辆配备、更新、处置以及全县机关事务业务指导工作。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本单位由沅陵县机关管理局和沅陵县政府采购中心2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财务由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预算。

二、  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沅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440.5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440.5万元。较2015年减少29.94万元、减少6.8%,其减少原因是资金紧缺,项目维修费减少。

(2)、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计399.86万元 。公共服务支出总计399.86元,较2015年减少70.58元,减少15%。其中行政运行基本支出262.6万元;一般事务管理支出87.24万元;公益性岗位津贴11.11万元,退休人员工资津贴38.9万元。比上年减少原因:一是已发生的维修业务未报账,二是项目维修费减少,三是压缩经常性开支。

(3)、本年度结余额为40.6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事务局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8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26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87.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维修、保安环卫人员经费共公水电经费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38.9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36万元、增长3.6%,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2)就业补助(类) 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11.11万元,由沅陵县劳动保障就业局拨款,主要用于本局12位环卫人员工资等。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262.6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类)支出16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96万元、津贴补贴56.8万元、奖金2.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24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支出38.9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38.91万元。 3、商品和服务(类)支出55.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28万元、差旅费2.84万元、水电费3.67万元、邮政费0.5万元、物业费0.02万元、租赁费0.08万元、会议费0.02万元、工会经费12.42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公务接待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42万元。

 (四)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确保不超过年初财政局批复数。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7.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7万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节约3.13万元,节支率达52%。公务接待费2.08万元;较2016年预算数节约5.12万元,节支率达71%。2016年本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五)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有政府采购特定经费、小型维修、公共水电、安保人员经费4个项目,共涉及资金13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8%。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小型维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采购中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安保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公共水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财政资金到位不是很及时,时有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出现差距,拖欠完工项目工程款的现象,造成资金来源去向用途不是很清楚。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申请预算经费时,保证申请方案的有效落实;二是做好全年度的支付计划,避免支付集中;三是做好项目工作计划,提高成果利用率。

  •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2.6万元,比2015年减少20万元,降低7%。主要原因是:一是退休1人,二是压缩经常性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工程类价值50万元,服务类价值0.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无车辆;单位价值62.1万元办公通用设备。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中央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中央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服务支出(类)(款):反映各项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机关事务管理局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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