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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及要点

作者:县人社局法规股 来源:县人社局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点击:439 【字体:

        2017年,我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政府法治沅陵建设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全县人社法治制度,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地制度体系;要以法治人社创建和“两学一做”为载体,突出重点抓改革、简政放权为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人社法治氛围;要严格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开创我县“法治人社”新篇章。

一、完善人社法治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服务行为

(一)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原有法治规章制度整合更新力度。根据当前人社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为重新编撰《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权力运行暨制度建设汇编》和清理好本单位权力、责任、收费、负面四项清单,把好政策关、法制关,进一步建立健全人社业务工作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服务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制度,促进人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服务和业务经办有机融合,全面规范人社行政行为、执法行为和服务行为。

(二)完善人社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和考核检查机制。要树立法治建设常抓不懈的思维模式,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级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考核责任体系,年终对每个股室、每个二级机构、每个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实行责任追究。

二、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全社会人社法治观念

(三)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工学法活动,今年邀请省厅领导和法律专家来我县开展人社法律巡讲活动,组织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人社法律座谈会,举办免费公益法制讲座;结合局党委中心组每年2次以上集中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尝试创设在本局周五开设“人社法治讲坛”,为人社法律宣讲搭建良好平台,进一步带动全局工作人员的学法积极性。继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人社网站、法治宣传栏、会议、标语、海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人社法治氛围。启动电视问策活动,开通人社微信平台。

(四)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理念教育活动和“法治惠民”实事活动。结合“人社人为人民”主题活动,继续开展“以人为本、尊重劳动、服务至上、高效廉洁”执法理念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行政执法理念,忠诚履职,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惠民。继续开展“法治惠民”实事活动,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争取及早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轮训。全年组织1-2次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律轮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是学习《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4年修正)》、《湖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就业促进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社领域司法解释等新法律法规,结合2015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还要加强对人社执法过程中经常遇到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检查,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专业素养,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人社改革重点,提升执法效能

(六)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反对就业歧视。严格按照《就业促进法》规定,努力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加大《就业促进法》行政执法力度,将用人单位和职业中介机构就业歧视违法行为纳入人社行政执法范围,强化人社行政执法责任。

(七)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范劳务派遣。严格遵行《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规定,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落实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全过程行政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劳务派遣岗位规定,加大对违法劳务派遣惩处力度,纠正查处劳务派遣用工特别是农民工同工不同酬等违法行为。

(八)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强化社会保险行政执法。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强化社会保险行政执法,尝试建立查询和划拨等强制措施为主体的行政执法制度,探索先行支付后代位追偿的行政执法。建立健全系统内部执法分工合作,严厉打击参保单位瞒报漏报缴费基数行为,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九)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考录、考核、职位管理和奖惩等制度建设,依法实施分类管理和公平考录,提高公务员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预防公务员管理行政法律风险。

(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劳动保障维权合力。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要加大对用人单位拒不签订劳动合同、拒不缴纳社保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监察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标准,强化对执法的流程控制、节点控制、权限控制、时效控制,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开、公平、公正;要探索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加强法治监督,提高人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继续深化人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作县人社局的权力清单,把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进一步控制、调整、减少、下放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依法新增、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实行严格的目录管理和内部行政法律风险预防控制。

(十二)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严格管理“红头文件”。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实施依法行政源头治理。

(十三)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研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试行部分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推广行政复议建议意见书制度,依法督促整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十四)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扩大评查结果运用。进一步完善细化案卷流程和具体评查考核形式,在行政许可、劳动监察执法、工伤认定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评查基础上,将社保缴费基数核定和行政复议案卷纳入评查范围。强化案卷评查结果成果运用和转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十五)研究探索典型引路,试行行政案例指导。在贯彻落实即将颁布实施的《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落实工伤认定案例指导制度,基本统一全市工伤认定具体标准,加强工伤认定行政指导和法律监督。

(十六)研究建立人社法律顾问制度,引入外部专业法律支持。适时适度引入外部专业法律服务,探索性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为局本级重大决策、重点事项和重要案件提供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助推全县人社事业发展和重大法律事务办理。

五、打造阳光政务,提升政务服务的法治化水平

(十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务服务平台,将人社局所有行政和执法的项目、依据、基准、程序、期限等相关具体信息在本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府网站公布,通过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和信息动态公开,实施阳光透明的行政和执法,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

(十八)探索实行规范化行政服务。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深化基本公共服务改革,突出统筹城乡重点,解决促进就业、人事人才和社会保险行政服务不足、不均和不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行政服务。

(十九)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县政府命名表彰“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大我局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力度。并加大力学习市人社系统其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的力度。为“六五普法依法行政”工作五年验收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六、加强人社法务工作,树立“人社人为人民”良好形象

(二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积极推动人社系统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合法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试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绩效评估。

(二十一)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积极试点推行人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办事意识与能力水平。逐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行政应诉质量和效率,加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人财物综合保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七、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二十二)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按照省厅的安排,主动做好省厅法规处联系和指导我局开展“两学一做”活动的衔接、配合工作。同时,针对人社行政法律风险普查已梳理出的建议和对策,提出适当的政策措施,纳入局总体整改范围,为“两学一做”活动交出实实在在的满意答卷。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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