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家坪乡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杜家坪乡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如下:
一、明确宣传工作体系创建工作
(一)稳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各项工作。按照《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建设合法政府的要求,认真梳理乡政府职责职权,并按标准和要求着力打造便民服务综合平台。
(二)建立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建立乡政府班子联席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治讲座制度和集中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力度。
(三)针对我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拟定出我乡的依法行政规划。
(四)加强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
(一)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配合县上着力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边界不清等问题。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进一步规划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程序,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
(三)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坚持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完善重大合同备案制度。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关于完善决策机制工作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沅陵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沅陵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制度。
(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沅陵县重大决策实施情况民意调查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沅陵县国家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关于制度建设工作
(一)围绕中心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沅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制定乡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制度。建立并实施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对象、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评估效力和评估结果的运用等内容。
(三)清理规范性文件。配合县上开展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关于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工作
(一)严格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配合县上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公示制度,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培训制度。除全县性的培训而外,承担乡上行政执法的相关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天。
六、关于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工作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沅陵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化解行政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坚持与县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关天社会自治功能完善工作
(一)完善农村基层治理制度。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城乡统筹进一步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意见》,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提高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推进社共群众自治建设。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八、关于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工作
(一)加强领导。乡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开四次工作会,研究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和措施,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法制政府建设量化考核体系。建立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奖惩挂钩的考核制度。
(三)坚持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乡政府要坚持落实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府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四)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九、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乡政府法律顾问要积极参与乡政府法律事务处理的相关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协调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
(二)加强法制机构的建设,并由乡综治办全面负责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
杜家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