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文体旅广新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沅陵县文体旅广新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事业及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推进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著作版权、广播影视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沅陵县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是本单位预算,不包含局下属二级机构。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国有资本门面租赁预算收入,其他等收入;支出包括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本单位归口管理的各项专项经费。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519.6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244.7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85.6万元,其他收入69.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535万元,主要是:一是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公务费增加 75万元;二是旅游促销、四韵丛书等专项经费收入增加46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1519.6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商业服务业支出1334.0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420.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6.91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比2016年支出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工资、津补贴的调资政策执行致使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6年增加 24.53 万元,二是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比2016年增加 50.47万元;三是旅游促销、四韵丛书等专项经费支出增加460万元。
四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244.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72.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专项业务费等。其中:
A、特定项27万,资金来源于2017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群众体育、非遗保护、扫黄打非日常工作。
B、乡镇老放映人员困难补助31万,资金来源于2017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乡镇老放映困难生活补助。
C、四韵丛书80万,资金来源于2017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收集整理、编辑、出版文韵沅陵、水韵沅陵、绿韵沅陵、茶韵沅陵系列丛书。
D、农村公益电影放映105.89万(上年结转71.59元),资金来源于2017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县级配套资金。
E、旅游促销500万。资金来源于2017年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开发、策划、包装、招商引资、节假日旅游、旅游节庆活动及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文体旅广新局机关运行经费319.8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0.47万元,上升11.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和各项工作任务难度加大,直接造成工作成本逐年增高,使机关运行经费略有上升。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1万元、车辆运行、出国(境)预算为零。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较比少24万,主要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使我局“三公”经费执行情况较好。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其他服务预算354万。
4、公开表格14张。
按公开要求,本次应公开14张表,其中我单位预算经费中没有涉及政府性基金,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白。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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