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筲箕湾镇2018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18年01月31日 点击:389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结合省、市、县《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九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在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总体要求下,集中开展“打非治违百日行动”,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在全镇、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基础上,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假整合以及瓦斯、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和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的问题、“五假、五超”问题。

(二)打击非法建筑、建设、生产以及经营行为,化解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三)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四)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和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载、违规装载问题,客车不进站,在旅客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的,“两客一危一校”车辆“环两触保”措施不落实的;

(五)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打击和清剿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和存放行为,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问题。

(七)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危险密集场所存在违章动火作业的;

(八)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缺位失位问题。

(九)打击工贸行业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反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九大领域,紧密结合年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和当前正在实施的三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时间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从元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元月23日开始)。

1、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告。

3、结合去年底部署的“秋冬季攻势”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企业,要立即整改,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月1日开始至4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九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九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1)全年开展四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打非治违行动:带队领导:李 龙,陆长舟,参加部门和人员:交警四中队、筲箕湾派出所、筲箕湾镇交管站、筲箕湾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2)5月份以开展打击货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和整治长途客运车辆夜间违规行驶问题为主。

带队领导:陆长舟,参加整治行动部门和人员:安监办、交警四中队、派出所。

(3)6月份以打击无证开采、井下工程非法转包等问题为主。

带队领导:陆长舟,参加整治部门和人员:安监办、国土所、派出所。

(4)9月份以开展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劳动力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缺失等问题为主。

带队领导:瞿超,参加整治部门和人员:安监办、派出所、城建所。

(5)11月份以开展打击无证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生产行为等问题为主。。

带队领导:陆长舟,参加部门和人员:安监办、派出所、交警四中队。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成立以张海洋为总负责,李龙为组长,党政班子、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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