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一、机构职能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中共沅陵县委、沅陵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沅委[2001]24号)和《关于印发〈沅陵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沅委[2001]25号)精神,设置沅陵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1、划出的职能
(1)将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组考权下放到有条件的学校。
(2)将推广普通话工作职能下放到师训工作站。
2、划入的职能
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由过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改为由县教育局负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意见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基建计划、招生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性措施;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负责汇总上报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4、统筹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指导、协调区、乡(镇)和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5、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6、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乡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7、主管全县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和奖励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
8、统筹管理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和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归口管理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
9、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10、管理全县中小学和直属事业单位,管理教师奖励基金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1、负责全县语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工作。
12、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规划并指导局直属单位和学校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
13、协助县委组织部考察局直属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中小学样干部的考察任免。
14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以及全县中小学校的审计监督。
15、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工作。
16、负责电视教育和学校电化教育工作。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组行政分工
李红心,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教育局全面工作。联系城区督学责任区、乌宿督学责任区。
何翠文,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党委办、计财股、勤管站、综治办。联系官庄督学责任区。
瞿东升,副县级干部。分管教研室、仪器站、师训站、招生办,分管高考、教育学会、实验教学、青少年科技辅导工作。
赵林春,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分管招生办、仪器站。
黄 飞,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股、职称办、就业办、职成办(包括社会办学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和电大工作站)、档案室。联系凉水井太常督学责任区。
瞿继任,县教育局主任督学。主持教育督导工作,分管督导室、基教股、合格办、低龄办、体卫办、项目办,分管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麻伊洑督学责任区。
钟广圣,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审计股、资助中心、扶贫站。联系北溶借母溪督学责任区。
陈湘英,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信访办、电教馆、教育工会,分管局计生、宣传、统战、共青团、妇联工作。联系麻溪铺督学责任区。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7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综合工作的组织安排、督促检查;负责做好上传下达、起草文件、会议报告、新闻宣传、信息收集、信访接待、政治学习、考勤、报刊发行、文书档案、保密及局机关后勤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督促二级机构各项工作计划的落实。
负责人:唐新沅 电话:4230037
(二)人事股
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指导管理局属学校的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民入分配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察局机关股(室)、直属单位和中小学校干部;指导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教育系统教师、干部和职工的表彰奖励、调配工作;管理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和入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工作。
负责人:李南京 电话:4222045
(三)计财股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中小学布局调整;拟定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性措施;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和教师工资发放情况;编制县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市和县本级教育专款、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负责直属学校和其他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并监督资本运营;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有关税务、财务检查等协调工作;负责教育移民经费的管理、核算及年审年报工作;负责建校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学校危房安全检查,落实危房改造及维修,负责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实施工作;参与管理教育系统产业工作和勤工俭学工作。
负责人:刘叙偶 电话:4236792
(四)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办公室(加挂社会办学办公室牌子)
统筹管理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拟订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制度、章程;归口管理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学校;贯彻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规划并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专业设置的审核、学籍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德育工作;组织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会考和毕业生的审核工作;统筹和协调全县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年度统计工作;参与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职工学校的设置、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各类职工学校(教育培训中心)和函授站的管理;指导电大、农广校、函授等远距离教育教学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评估全县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利用农校阵地对农民开展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负责全县成教专干、农校专职教师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县继续扫除青壮年剩余文盲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职业证书考试;参与农村教育综合改革。
负责人:田安政 电话:4222635
(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审计室牌子)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和教育经费使用及预算外收支情况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城区中小学的计划生育工作;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党员和干部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审查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及其他法纪法规的重大案件;受理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检举控告和申诉;监督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局委任人员的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中小学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
负责人:沈芳 电话:4221993
(六)保卫股
责中小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各项安全保卫法规,严格各项安全管理,保证学校的稳定和治安安全。掌握所属学校的综治安保情况,定期分析研究。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各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实行逐级负责,责任落实到人。责本系统的消防、交通、“四防”(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强与公、检、法、司的联系与协调,协助公安机关对涉校事件的处理与协调。负责起草本系统的安全保卫奖惩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定期组织安全保卫工作评比,表彰先进,鞭策落后,落实奖惩措施。对所属学校的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训练,有针对性组织保卫学理论研究。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信息收集处理、数据统计分析、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完成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张家龙 电话:4226985
(七)基教股
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工作,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全县基础教育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归口管理和指导中小学德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工作;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和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检查全县基础教育质量,宏观指导初、高中毕业会考和中小学考试;管理初中学籍;指导中小学的德育和艺术、人口、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参与中小学布局调整、教学仪器设配备、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等工作;综合管理并协调全县民族教育工作。
负责人;张朝晖 电话:422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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