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6年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一)宣传和贯彻有关湿地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二)组织编制、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实施湿地功能建设;(三)负责湿地资源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湿地公园具体保护和管理办法,依法协调、查处违反湿地保护法规的案件;(四)负责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和建档工作;(五)负责湿地公园内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预算编制有关部分)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一是完成明湿口湿地保护管理站的办公设备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完成五强溪湿地保护管理站的站房建设,加强工程监督,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并在2016年12月底之前完成各站办公设备和其他配套设施建设;三是落实湿地科研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洲滩湿地修复1.67公顷,完成科普宣教工程;四是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设置和人员情况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6个湿地保护管理站组成。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6名,目前实有人员23名。
四、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支编报口径
部门预算草案编报口径按《2016年县直部门预算单位及编制口径表》确定。
(二)收入预算说明
1、收入预算总计1063.31万元,基本支出行政运行经费拨款198.31万元,在职工资56.37万元,津贴19.76万元,年终一个月奖2.33万元,绩效工资23.85万元,各项奖金27.8万元;公务费33.2万元;特定项目经费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317万元,是尚未拨付的省级专项资金。
2、各项收占总收入的比例
全额工资占12.24%,公务费占3.12%,特定项目占3.29%,上级补助收入占51.54%,上年结转收入占29.81。
3、各项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全额工资因为国家政策性调资有所增加,公务费根据厉行节约精神有所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因为上级项目减少有所减少,上年结转因为上年年底项目还未实施面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主要内容:支出预算总计1063.31万元;1、2016年年初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163.31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11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3.2万元,2、各种项目支出900万元。
(四)2016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安排项目支出90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A:动植物保护与湿地建设经费48万元,根据湘财农指[2015]42号文件,安排我管理处4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动植物保护与湿地建设。
B:湿地保护补助102万元,根据湘财农指[2014]159号文件,安排我管理处102万元湿地补助资金,用于湿地保护与恢复。
C: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215万元,根据发改投资[2013]1300号文件。安排我管理处215万元湿地保护保护资金,用于湿地保护设施建设。
D:湿地科研监测及巡护工作经费35万元,资金来源于预算内安排,用于湿地巡护及监测。
E:湿地保护奖励试点资金500万元,根据湘财农指(2015)141号文件,安排我管理处500万元资金,用于:1.湿地科研监测甚而设施建设和监测设备购置。2.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3.科普宣教工程。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为零。
(六)、“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
2016年度下达公务接待指标18.1万元,较2015年减少0.9万元,2016年下达车辆运行指标24万元,车辆购置费为零。出国(境)预算数为零。主要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三公经费”列支的相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
五、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通过部门预算编报,使本部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使部门各项开支更加规范节约。但是要达部门预算有序进行还需进一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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