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沅财监〔2018〕31号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局属各股室、单位:
为规范财经秩序,保障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2018年度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计划安排
2018年度县财政局重点监督项目共计19项,包含财政收入监督1项,财政支出监督11项,专项监督3项,会计监督3项,内部监督1项,其中县直部门预算编制与执行监督、财务收支及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等6项重点监督由财政监督股牵头负责,其他重点监督项目由其他各责任股室、单位负责。监督将采取检查、调查、监控与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实现以监督促规范、促发展的目标。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计划进行重点监督。为确保2018年度财政重点监督计划落到实处,负责监督的有关股室、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监督,严格执行重点监督计划,确保计划如期完成。同时,不得擅自扩大计划中的检查范围,追加检查事项,如确需增加的检查事项,须报经相关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检查。根据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要求,开展检查前,负责监督的单位应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非税收入稽查可以开具《非税收入稽查通知书》),并于进点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或《非税收入稽查通知书》(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检查通知书可在实施财政检查前适当时间下达);实施监督时,负责检查的单位应认真做好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
(三)严格执行行政处理处罚程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公正效率”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按照《湖南省财政行政处理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决定办法》(湘财法〔2016〕4号)要求,凡涉及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负责监督的单位应当在收到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及相关案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理,提出处罚意见并起草《行政处罚告知书》,将检查报告及相关案卷等材料报财政监督部门复核后,送县财政局税政法规股审查并报相关局领导签发。
(四)做好资料归档工作。依据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实施的重点检查,要按照一案一卷的要求整理检查档案,在检查完结后一个月内交财政监督股统一归档,没有实施检查程序的检查或调查,要将检查报告或调查报告书面报财政监督股备案。
附件:沅陵县财政局2018年度财政重点监督计划
沅陵县财政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
沅陵县财政局2018年度重点检查计划
一、财政收入检查
1、非税收入的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全县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非税局、财政监督股
二、财政支出检查
1、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贫困生生活补贴的专项资金
检查范围:陈家滩乡九校、筲箕湾镇小校、二酉乡中学、沅陵六中
检查时间:3-11月
负责单位:教科文股
2、借母溪乡千塘湾村实景演艺场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范围:借母溪乡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外经股
3、2017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检查范围:全县范围内的30%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行政政法股
4、财政企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检查范围: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检查时间:4-6月
负责单位:企业股
5、2017年度两癌筛查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检查范围:妇保院
检查时间:4月
负责单位:社保股
6、2017年度农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交投、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教育局
检查时间:6-11月
负责单位:农业股
7、文物管理专项资金、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文物所、惠农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经建股
8、2017年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核实、清理和整顿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平台公司
检查时间:3-11月
负责单位:金融债务股
9、“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及村级运转经费使用管理
检查范围: 21个乡镇和2个便民服务中心
检查时间:4-10月
负责单位:综改办
10、201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检查范围: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
检查时间:9-11月
负责单位:采购办
11、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检查范围:房产局保障办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综合股
三、专项检查
1、2017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步审查
检查范围:民政局,司法局
检查时间:8-10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
2、2017年度决算公开及2018年度预算公开的检查
检查范围:县直单位及乡镇
检查时间:4-10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牵头,预算股、国库股配合
3、2017年度基本建设和产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绩效
监管
检查范围:司法局业务技术用房、沅陵职中实训楼建设、移民局二酉乡大力溪村大一、大二组通畅道路工程
检查时间:4-9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牵头,预算股配合
四、会计监督检查
1、2017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全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
检查时间:4-10月
负责单位:会计股牵头,监督股配合
2、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检查
检查范围:全县部分行政事业单位
检查时间:4-10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牵头,会计股配合
3、财务收支及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检查范围:陈家滩乡财政所、筲箕湾镇财政所、沅陵镇深溪口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官庄镇财政所、肖家桥乡财政所、凉水井镇财政所、清浪乡财政所、马底驿乡财政所、杜家坪乡财政所、明溪口镇财政所、二酉苗族乡财政所、荔溪乡财政所、北溶乡财政所、五强溪镇财政所、七甲坪镇财政所。
检查时间:4-11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牵头,国库股配合
五、内部监督检查
2017年度内部监督检查
检查范围:30%局机关职能股室
检查时间:3-4月
负责单位:财政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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